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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5-0117001 公开目录:统计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7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州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举办了思想业务大练兵培训、全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培训,并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专题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心组学习成员专题发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交通运输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印发了《楚雄州交通运输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理解和把握,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更好的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认真落实“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要求,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逐年制定和落实年度工作要点,印发了《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加强督促落实。

(三)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一是积极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按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努力提高行业依法治理能力,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必修课,完善年度述法制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合法性工作要求。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出具法律意见书31份,法律顾问参与完成合同纠纷应诉案件7件,开展法律咨询52次,邀请法律顾问单位律师到我局开展法律培训人员60人次,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三是坚持依法依程序决策。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始终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落实好《中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党组规则》等议事决策机制,推进部门行政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用制度管人管事,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均经过局务会、党组会研究决定执行,推进部门行政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凡人事任免、单位财务预决算、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工作均按要求公开。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把法治建设、普法工作纳入单位2024年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印发了《楚雄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普法守法工作要点》,对年度普法工作重点作出具体安排。围绕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充分运用一线执法人员的力量,集中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民法典宣传、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不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工地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交通运输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积极宣传惠企利民政策措施。通过一系列普法教育活动,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行业法治氛围显著增强。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行事前开展信用承诺。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许可(核发)领域4项办理事项中的“学历证明”实施了行政许可前的信用承诺。2024年以来交通运输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实施事前承诺,共开展56份信用承诺,有效提升减证便民利民程度。二是持续做好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全力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2024年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8971件,通过交通运输部“电子证照”平台累计成功申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21624本。三是落实好省州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安排。“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通过整合关联事项、重塑流程实现减环节,办事环节由原来的8个压减为4个,截至目前我州共办理成功“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309件,其中线上办理69件;大件运输“一件事”实现由串联办理的3个事项减少为并联办理的1个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自4月份州交通运输局承接大件运输事项至今,共审批1513件,办件量在全省州市中排名第2,所有申请件均发放电子“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全州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站扫描“通行证”上二维码即可查看申请信息,实现了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互通共享。方便了广大交通从业者,减轻了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畅通了线上线下双轨办理通道,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

(六)深入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5月以来,按照省、州关于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及时研究作出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时间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迅速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目的,坚持自查自纠与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并重,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肃处理。2024年通过自查自纠共排查出问题清单27个,其中:执法不规范27个,已完成整改27个。通过专项整治,运输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为民理念更加牢固。

(七)认真做好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工作。认真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及时修订、废止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适应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人民群众期盼的规章制度,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省、州工作要求,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断提升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2024年以来,我局按照工作要求,我局代州人民政府草拟制定的文件均按照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和部门法律意见提供州人民政府作为决策的法律依据。

(八)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案件等行政执法内容的公示,根据情况变动公示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运用信息化执法系统在开展行政执法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全过程记录,实现了行政执法案件可追溯。加强系统推广运用督促检查,提高使用率。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各执法单位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建立健全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后,达到《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六条情形之一的,先由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对其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核,再召开会议集体讨论会研究决定。

(九)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锤炼过硬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夯实执法基本功,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行政执法禁令、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依法编制执法事项减免责清单,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监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率。我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编制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认真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自2022年10月国家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以来,对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云南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中所列适用条件的20个轻微违法事项,采取教育引导方式,向违法违规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坚决改正,并按要求与当事人签订《云南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免于处罚,并做好信用承诺信息归集。2024年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案件777件,免于处罚金额112.62万元,进一步激发全州交通运输市场活力,彰显交通执法温度。三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围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行政三条线,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监管,强化公路路政巡查,对非法营运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有效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确保水路安全畅通,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全州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164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994辆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25件,处罚金524.96万元。其中,道路运输执法2143件,路政执法81件,水运执法1件。

(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2022年7月,我州整合楚雄州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责、楚雄州地方公路管理处执法职责,组建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下设10个执法大队。为了进一步理顺和落实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权责和职能配置,解决事业单位“小、散、弱”和职能交叉重叠、工作效率低等问题。2024年6月,楚雄州组建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明确将道路客货运输、汽车客货运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检测及维修、从业人员管理及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及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交由州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承担。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除执法职责以外的公益性服务职能逐步过渡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一)加强基层执法单位“四基四化”建设。一是培养“领头雁”,打造职业化基层执法队伍。我州交通运输系统把选优培树执法大队长作为“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着力点,重点培树一批扎根基层、敢于担当、开拓创新的基层干部,支持指导优秀干部抓党建、抓业务、带队伍。二是落实“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基层执法站所。我局坚持软硬件并重、建改并举,全面统一规范办公场所的外观形象、办公环境、装备设施等标志标牌;统一执法车辆涂装、宣传标语展示等形象标识。完成全员新式执法服装配备,全系统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按照规定规范着装。完善规范执法标志标识、宣传展板、执法场所建设,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交通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程序等内容制作上墙,实现执法外观形象统一、管理规范、保障到位,高质量完成标准化基层执法站所建设。2024年交通运输部对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47个基层执法站所进行了通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是我省唯一一个荣获基层执法站所典型的站所。三是坚持“规范化”,系统构建管理制度体系。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依托,构建科学合理、扎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优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四是着眼“信息化”,立体提升执法科技含量。强化信息化装备配备,配备移动执法终端63台,便携式打印机63台,执法记录仪126个,为执法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依托“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现有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应用互联网+做好道路安全监管工作,动态监管“两客一危一网一货”等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上路经营行为,发现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及时提醒纠正,促进运输经营合规合法,极大地增强了执法质效。

(十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细做实信访维稳工作,落实责任单位依法办理责任,坚持把调解优先贯穿始终,推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法治化。结合行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加强排查化解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促进行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分析研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形势,密切关注交通运输行业信访相对集中的领域,做好稳控工作,及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2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州信访局转办、交办,其他部门转办和局直接受理)20件,及时回应信访诉求,化解矛盾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行业安全稳定形势平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还需不断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理念不够牢固,执法基本功不够扎实,学习积极性不高,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不强,依法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专业力量有待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后,交通运输基层执法机构需要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工作要求更具体更细,但在人员基本维持现有的执法人员的情况下,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执法力量薄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筑牢执法为民思想,站在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角度,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着力提升行业管理能力。根据行业管理的新变化与新要求,要以创新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为着力点,更加注重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注重疏导服务、事前预防、综合治理。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着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能力。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通过开展执法提醒谈话、廉政提醒谈话和警示教育等方式,让执法人员时刻保持警惕和定力,坚持廉洁、文明、公平、规范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开展基层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