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州人民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和州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州人民政府决定性。
(六)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七)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八)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九)对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对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
(十)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数12人。聘用工勤编制2人,实有1人。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0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5.7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30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17万元,部门项目支出160.6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5.17万元,包括:工资支出97.97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金的补助支出14.83万元;医疗保险支出9.92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8.9万元;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13.5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60.61万元,主要是: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经费57万元;窗口工作人员服装费22.5万元;台式电脑20台10万元;网络入侵防御设备购买软件升级和硬件维护3万元;速印机1台3万元;政务服务大厅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12.35万元;网上大厅自助服务设备2万元;档案柜5组、密码柜3组2.1万元;全州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经费2.31万元;中餐就餐补助37.8万元;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经费5.7万元;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费2.8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