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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1-0918018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9-18 17:33:1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0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负责领导和管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州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群众的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督和指导。

(2)负责统筹推进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州级各部门承接、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

(3)组织州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负责对州级集中开展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管理和监督。

(4)负责州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进入州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5)负责为州级重大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代办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信息咨询,对投资项目办理提供跟踪服务。

(6)负责对进驻综合窗口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受部门委托或部门授权直接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7)统筹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州电子政务的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8)负责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搭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并实施综合现场监督管理。

(9)规范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对中介超市选取的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规范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承担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10)负责州人民政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和举报。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州政务服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紧盯“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总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做优以“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为重点的新型政务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1.“一颗印章”为引领,多改并举推发展。一是简政放权持续推进。紧扣“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目标,做好省政府482项行政权力事项合并实施、取消、下放、承接工作,及时对外公布行政职权和责任事项。二是“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深入推进。通过审批服务新机制的实施,全州投资类、商事服务类和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平均提速率达70%,“一次就办好”事项比例达70%以上,全部事项平均精简材料30%以上,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广大群众和办事企业切身感受到“跑一次、盖一章”的便利。三是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环节和时间,积极推行重点企业注册登记涉及的印章刊刻、快递寄送“政府买单”,逐步实现重点企业注册登记“一天不用等、一次不用跑、一分不用花”。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成上线运行,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间。四是基层审批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基层赋权审批改革,在禄丰县广通镇设立行政审批局,全面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服务)”,积极探索基层审批服务力量整合创新,将楚雄市东华镇、大过口乡,南华县龙川镇、雨露乡列为试点乡镇,重点在打破原有审批格局,下放审批权限、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下沉力量、延伸服务等方面创新经验。 10月12日,我州在全省率先完成禄丰县广通镇行政审批局挂牌,标志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打通了群众企业办事“最后一公里”。

2.创新工作举措,营商环境更优质。一是强化政策制度体系保障。建立了“1+5+4”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了州委统领、政府实施、各方齐抓、协同推进、广泛参与的政策制度体系。二是创新营商环境建设举措。针对政务服务“中梗阻”“弹簧门”等问题,结合州委开展“四万三进”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六个一批”专项活动。通过“汇编一批政策文件”,梳理出优惠政策633条汇编成册,让市场主体了解各项政策措施;通过“梳理一批痛点问题”,梳理出了3735个重点问题,交办相关部门办理,扎实解决了一批企业发展难的问题。三是推进减事提速。持续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调整后共保留219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精简率达62%。四是不动产登记持续创新。全面推行“一套资料、一个系统、一窗受理”机制,统一设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探索推行“交即领房证”服务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二次提速。五是监管环境持续规范。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梳理整合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推进州级和10县市“互联网+监管”,开展联合抽查。

3.强化体系建设,审批服务更便民。一是实体平台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县级以上12个政务服务大厅面积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部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部分乡镇达800平方米以上,为优化服务提供了场地支撑。全州涉企和投资审批事项100%进驻中心到位,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化,制定落实“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和“网上办结”“现场办结”“寄递送达”四个清单和“一次就办好”等7个制度;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推行“帮办服务”“延时办理”和“免费代办”等服务。二是“一网通办”取得新成绩。按照 “五级十二同”要求,在省政务服务网发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通办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等8类清单,规范统一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8类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五级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和法定要素标准化。三是“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强势推进。不断加大“办事通”优化完善力度,打通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接口,将覆盖范围广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群众办事更加快捷。

4.以“一个平台”为依托,交易服务再提质。一是协调联动,平台整合共享显成效。及时制定《楚雄州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提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的机制,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等三方面重点任务举措,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清单、时限要求,切实把深化平台整合共享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了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会议、会商、联络员、通报、考评奖惩问责等“五个制度”,形成了联席会议高效运行工作机制。二是优化服务,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严格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开标不见面和远程异地评标,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全力支持、保障和组织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保险保函。2017年9月开始,楚雄州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为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供帮助。四是完善平台功能,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积极推进土地及产权类项目上线电子化交易,规范电子化网上开评标,制定印发楚雄州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实施方案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试行),打通不见面交易“最后一公里”。五是加强监管,全面实现交易、服务、监管电子化。行政监督部门在线监管、评标专家电子化管理抽取、交易保证金电子化收退、远程异地评标等工作稳步推进,全州电子化交易“公开透明、规范统一、应上全上、网上办理、便捷高效、全程留痕”的目标初步实现,社会反映良好。六是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成运行。“政采云”平台已于11月11日全面运行,政采云的推广使用有效解决长期以来政府采购“价格高、质量差、效率低”等问题,促进政府采购更加阳光透明、廉洁高效。平台通过对政府采购流程的信息化改造,优化了业务流程,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真正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从而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通过数据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5.加强中介超市运行管理。一是强化“应选必选”。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通知》,持续推动投资审批中介服务进场选取“应选必选”。二是强化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楚雄州投资审批网上中介超市服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落实公告审核、公开选取、洽谈签约、合同履行各个环节的规定要求,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履约环节的跟踪服务及监管,确保项目服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严格执行《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暂行规定》,切实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持续构建执业规范、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6.守好服务一扇门,打赢防疫阻击战。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局党组统筹创新服务方式,制定推出抗疫服务两手抓、安全便民两不误的工作措施,让企业和群众的急事、难事能够及时办结。一是认真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汇报政务服务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防控意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调整窗口服务方式,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为打赢防疫攻坚战做好充分准备和精心布局。二是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坚持“严”字当头抓防控,“快”字为先抓服务,局领导率先垂范坚守在一线指挥,职工在大厅防控和疏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三是创新服务方式,确保服务不断。积极推行网上办、预约办,把政务服务搬上网、群众有事家中办,急事、难事预约办,窗口职工加班办,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为民办事不中断。四是聚焦“六稳”“六保”,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推行容缺后补、压缩审批时限、快递寄证等优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指定专人跟进,保证审批服务按时办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楚雄彝族自治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3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7万元,增长25.08%,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我单位调入人员7人,相应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3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57万元,占总支出的73.64%;项目支出140.88万元,占总支出的26.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7万元,增长25.08%,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我单位调入人员7人,相应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3.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21万元,增长40.38%,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我单位调入人员7人,相应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1.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3万元,下降4.10%,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节约相关要求专项业务经费进行压缩,资金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工作专项业务经费129.88万元,主要用于政务自身建设工作、保证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相关经费、大楼运转的物业管理费用、网络运行维护费用、大厅工作人员服装费和大厅工作人员中餐误餐补助等相关支出。

2.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资料编印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营商环境政策、案例汇编》和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六个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制《致全州各市场主体的一封信》《楚雄州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楚雄州市场主体困难问题调查表》,发放到各市场主体。

3. 楚雄州直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购置防疫物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对比增加106.17万元,增长24.85%,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我单位调入人员7人,相应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3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30.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审核,确保节约资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6.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审核,确保节约资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州市到我局考察政务服务工作和各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局汇报政务服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0万元,比与上年对比增加11.75万元,增长38.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调入工作人员7名,相关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办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58.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6万元,固定资产1,227.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0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购支出总额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0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