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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2-0531006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5-27 11:30:25 文  号:楚政服发〔2022〕4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局属各科室、中心:

现将《楚雄州2022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推动2022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22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全州政务服务系统要聚焦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埋头苦干实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全州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和全州政务服务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确保政务服务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论述。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宣传贯彻,汇聚形成政务服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喜迎党的二十大浓厚氛围。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入学习党的历史和创新理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系统性认识。

(二)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作为政务服务会议“第一议题”。局党组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扎实开展“楚雄政务服务大讲堂”活动,推行“师徒制”帮带责任制,持续抓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培养一批理论通、政策通、业务通、文字通、技术通的政务服务干部队伍。提高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以“五强五带头”为主要内容,推动全州政务服务机关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争先进位,建成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争先进位的执行机关、人民满意的服务机关,为推动楚雄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维护政务服务系统安全稳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保密宣传教育,严防失泄秘事件。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政务服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抓实党风廉政教育月,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树新风,推动形成严的氛围,优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五)巩固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找改革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县市区“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机制,对审批不畅事项,通过二次划转审批权限方式,打通堵点、畅通审批。进一步拓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争取更多乡镇纳入改革范畴,把县市行政审批和经济管理权限赋予试点乡镇。

(六)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按时间节点梳理编制公布州、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省级制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认真细化本级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与省同步及时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形成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确保行政许可平稳运行。

(七)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清理调整。持续抓好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和指派,指导县市审改办抓实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承接和精准指派,并督促部门、乡镇及时规范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抓实抓细全州各级相关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更新,重点做好全州权力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匹配调整,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的匹配度,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深入推进部门及县市落实好相关清单的执行和完善工作,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

(八)严格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切实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全面清理隐性审批、体外循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初审、预审、逐级转报等一律不得再实施。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编制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清单,明确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九)深入推进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进一步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县市、高新区,厘清审管边界,加强审管联动,完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行政审批部门要将审批结果信息实时推送到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及时将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到行政审批部门,确保审管有效衔接。

(十)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按照云南省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性服务事项。依托州、县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集中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机制,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的问题,破除市场垄断和利益关联,坚决整治“红顶中介”。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十一)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强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持续推进高频业务系统对接打通,推动基层业务系统接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基层重复录入业务数据问题。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上线更多利企便民的新功能和新事项。确保2022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60%以上,主动评价率90%以上,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100%,自然人实名用户占比70%以上,法人实名用户占比70%以上,累计人均办件量3件以上,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电子印章备案率95%以上,已备案电子印章与颁发机构关联率95%以上,办事指南发布率100%,办事指南与权力清单关联率90%以上,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投诉方式规范率100%,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规范率100%,监管事项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80%以上,风险预警线索核查处置反馈率90%以上。

(十二)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落实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依据省级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完善本级共享目录和清单。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十三)统筹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梳理本级政务服务相关证照制发情况,完善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扩大个人、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力争2022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

(十四)持续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持续推进西南五省(区、市)、泛珠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端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提升乡村级平台实际办事率。加快推动第一批办事主题集成服务事项上线运行,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十五)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规范全州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制定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统一标识、规范着装,整合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确实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十六)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功能相对集中、方便服务的原则,合理划分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区域。咨询导办区主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含老年人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综合办事区主要设置无差别、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有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站)应参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设置相应窗口提供服务。

(十七)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全面清理“明进暗不进”,进驻事项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和出件。在市场主体登记、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积极推行“收件即受理”,充分授权综合办事窗口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健全“首席事务代表”制度,综合授权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模式。

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十八)深入推进“应进必进”和交易电子化。纳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进入全州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电子交易规则,持续推进远程不见面开标,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标率100%。除法律法规或国家、省级另有规定外,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应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力争2022年实现电子化交易率不低于95%。

(十九)进一步提升交易服务能力。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梳理各类型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流程,按照“能减尽减”原则优化办事流程,将线下办理事项尽可能纳入电子化交易平台线上办理,按要求实行全省统一的交易流程。制定《楚雄州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巡检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全州进场交易项目开展场内巡检,不断规范场内管理服务。建立“超时长隔夜评审”机制,缩短评审时间,保障评审质量。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系统上线交易,抓好进场项目新平台“应上尽上”,确保楚雄州新平台上线走在全省前列。持续对综合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不断壮大评标专家队伍、优化评标专家结构。结合单位和人员岗位职责,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

(二十)加大交易监管力度。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责清单》及职责分工,分级厘清发展改革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督重点衔接事项和交易中心需要协调配合的事项,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积极回应、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举报、投诉、见证发现问题线索。畅通投诉渠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件,受理率达到100%。参照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和抽查重点,会同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相关州级行政监督部门开展抽查检查不少于1次。

五、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二十一)高质量抓好政策落实。启动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深入推进实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14条措施、楚雄州2022年深化“放管服”工作要点,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共享的社会环境,全面夯实营商环境基础。

(二十二)高标准抓实指标提升。参照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先进地区做法,深入比对查找政务服务环境存在的差距和短板,找准制约因素、关键卡点,有针对性地补齐政务服务指标短板和弱项,力争2022年省对州营商环境评价中政务服务指标始终走在全省“第一方阵”。

六、深入推进作风效能革命

(二十三)转作风提效能。抓实思想建设,坚决破除安于现状的“守摊子”思想、甘于落后的“躺平”思想、“小进即满、小富即安”的盲目乐观思想、“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太平官”思想,以思想的破冰推动作风的转变。大力弘扬三个工作法特别是一线工作法,走出办公室、丢掉衙门气,深入一线问计于民、问需于企,切实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做好企业的服务员。以作风效能革命为契机,进一步把全州政务服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态度正起来、状态立起来、精神扬起来,积极投身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火热实践,奋力推动楚雄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织实施好各专项工作,确保时限明确、任务量化、责任细化、成果转化,推进工作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