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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7452881765-/2024-0307001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信访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3-07 15:15:13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预算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73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楚雄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接访办信科、网络信息科、督查督办科。

所属单位1个:楚雄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直属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州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法治化、构建大格局”这一条主线,治理“两个源头”(引发信访问题源头、进京访源头),抓好“三个环节”(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查督办),打好“一个基础”(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即“1231”施工路线图)。

1.围绕一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一要抓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二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条例》配套措施。三要强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四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2.治理“两个源头”,推进信访问题首尾两个关键端口步入法治轨道。盯住发生信访问题的首端和进京访的末端,从源头上下功夫,落实信访问题源头责任,推进信访问题首尾两个关键端口步入法治轨道。一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二要建立监督追责工作联动机制。三要建立健全履行“三项建议”职责制度机制。四要建立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工作机制。五要构建进京访源头治理工作闭环。

3.抓实信访工作“三个环节”,提升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紧盯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三个重要环节,大力推动“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以法定程序的“路线图”实现信访问题的实质解决。一要健全完善精准受理机制。二要建立健全依法分类处理机制。三要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四要健全完善复查复核和听证机制。五要建立健全告知书送达机制。六是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

4.打牢信访工作“基层基础”,着力提升信访领域基层治理能力。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打牢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努力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一要常态化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二要推进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体化运行。三要大力推广“一县一码”。四要坚持调解优先,抓实矛盾纠纷排查。五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73,984.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73,984.1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656.90元,下降0.6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压减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73,984.13元,其中:本年收入7,673,984.1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73,984.13元(本级财力7,673,984.13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656.90元,下降0.6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压减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73,984.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673,984.13元,其中:基本支出5,953,984.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43.13元,增长0.4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调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7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000.00元,下降4.4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压减项目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4001 行政运行4,403,089.99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2014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0元,主要用于视频接访系统运行维护经费150,000.00元,一线信访干部春节慰问金50,000.00元。

2014004 信访业务1,520,0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4,399.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6,484.49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3,343.5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5,795.86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302.76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9,683.57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404,784.9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信访事务-信访业务700,000.00元,主要用于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涉密)。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州信访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的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州信访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的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接待费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州信访局2024年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个,即信访工作经费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0,000.00元。

项目目标: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坚持源头治理,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坚持结果导向,下功夫在“治重化积”上取得突破,提升信访工作的有效性;完成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保障;强化驻京工作保障,提高驻京信访工作水平;加强信访工作宣传、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调研指导,积极推进信访矛盾化解;做好信访干部培训教育、提升全州信访业务基础;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项目设置绩效目标15个,其中:数量指标7个、质量指标3个、时效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85,251.55元,其中:30201办公费:83,091.40元,30205 水费:9,452.40元,30206电费:10,091.80元,30207邮电费:20,28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53,760.59元,30211差旅费:585,860.00元,30214租赁费:40,704.00元,30215会议费:8,800.00元,30216培训费:39,999.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2,000.00元,30226劳务费:53,65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62,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50,911.36元,30229福利费:12,8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5,251.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6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4,462.17元,增长31.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驻京信访工作要求,增派驻京工作组,租用办公室统一办公,导致驻京工作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资产总额1,217,486.18元,其中,流动资产16,952.72元,固定资产1,057,184.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3,348.4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0,565.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2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73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