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5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6〕12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6〕191号)等文件要求,由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回应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7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667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389395)。
一、概述
2016年,楚雄州政研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有关政策法规,根据上级的要求,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认真谋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我办高度重视,制订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对照上级要求,在明确各科室工作任务的同时,制订了实施方案,增强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化主动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我办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方式,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准确、及时地公开了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信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办积极参加全州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共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培训班2场(次),受训人员达2人(次)。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四)重视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坚持把楚雄州政府门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作为我办统一集中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进行整合,实现信息的互通互联共享,提高了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实效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大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数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快信息更新频率。
(五)跟踪考核问效,切实推动工作。我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州综合绩效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制定了《楚雄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办法》,细化了考核评分量化标准,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康发展。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落实情况
(一)着力抓实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协助州委编办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行政职权,认真进行了清理,以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为切入点,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着力抓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继续加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科室要加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科目明细等经费使用的公开力度。一是抓实政府预算信息公开。二是认真落实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公开。我办通过单位网站公开了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并公开了各科室的基本情况、职能、财政预决算说明,方便公众解读,公开范围达到了100%(国家保密规定除外)。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全部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州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并提供电子版下载。公开采购文件全部内容,便于相关当事人在项目公告阶段即能够全面了解项目情况,方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按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在中标(或成交)公告格式中进一步将结果公开细化到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项目合同履行日期和服务要求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宽域化、纵深化发展。今年以来我办各科室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我办网站发布信息110条,发布重要事项公示11条,发布重点工作通报5条,发布听证事项2条;出版政府公报6期,发行12000份。充分实现了政府信息内容的全覆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策解读和回应情况。结合国家、省政策解读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州政研法制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政策解读”专栏,今年以来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条,对依法治国等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专题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沟通,大力推进政民互动交流向常态化、多样化发展,更好地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关注民生,政府网站回应群众在线提问3件。
(三)公开主要形式。一是通过网站公开。2015年,州政研法制办过政府门户网站110条。二是通过政府公报公开。2016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公报》刊登发布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文件等共计190条,编辑出版6期,印发总计8000份。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受理渠道,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保障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2016年,我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办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楚雄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6年,我办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 年,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对照《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制度和工作机制等公开基础需进一步完善。
2017年我办将本着“夯实基础、扩大范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的总体目标,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条例》施行力度,以公开行政权力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以提升公开效果为目标,转变公开方式,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主线,夯实公开基础,以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抓手,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附:2016年楚雄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