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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18-0604005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7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民族宗教委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09日

楚雄州民族宗教委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围绕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是完成权责清单公开。按照州编办的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12月全面梳理出我委权力清单共6类22项在原州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网站及云南机构编制网上公开。今年7月,我委办公地址搬迁后,及时对权力清单中有关办公地址进行了更新。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2015年已将我委仅有的1项行政审批事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民族成 份更改、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服务事项录入了政务大厅网站,内容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法定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今年9月,按照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行政审批,民族 成 份更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示意图等,进行了认真完善并在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发布,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到目前共受理民族成 份变更108件(其中,网上上报和办理38件)。

2.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一是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2014年以来涉及民族宗教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我委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专栏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经梳理州委州政府于2015年12月16日制定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楚发201511号),经审阅该文件少数文字涉及较为敏感的民族宗教工作,决定不作网上公开。省政府于2016年1月6日发布了《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我委及时在网站上公开了该《规定》,加大对其学习宣传贯彻力度。除此之外,我委2014年以来未出台重大政策。二是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州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2016年实施的示范点名单进行了公开三是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因我委办公楼搬迁购买了部分办公桌椅,常规性购买了办公打印复印用品,均按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积极配合州财政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到目前,共办理政府采购6次。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将我委“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及“五个一批”名册向扶贫联系村群众公开,全委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全委36名干部职工与57户204人建立了结对帮扶机制,让群众有困难能及时找到干部,干部便于联系群众、掌握情况,增强了干部帮扶责任感。将扶贫捐款、项目、资金安排、成效等情况在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及时对我委今年发放少数民族特困生考入大学助学金6万元38名学生受益,家庭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寒衣补助6万元600名学生受益工作情况在我委网站上公开。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通过网站将2016年拟对第一批、第二批命名表彰的93所“和谐寺观教堂”继续保留荣誉称号,对达到创建标准的56所宗教活动场所命名表彰为楚雄州第三批“和谐寺观教堂”进行公开,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进行表彰;将楚雄州拟推选参加2016年创建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评选的6所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民宗委。积极编制了《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在书面征求州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11月7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夭建国主持召开《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州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等25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积极为编制《规划》出谋划策,夭副州长对《规划》提出了修改指导意见,现正加紧修改完善中。二是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重点对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宗教工作等情况进行及时公开,向州政府督查室上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上级监督,切实解决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三是深入推进部门职责及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原州民委、州宗教局撤销新组建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后,及时公开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情况。对州民委、州宗教局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进行了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5.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针对2015年6月国家民委、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公民民族成 份登记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及时编印了《楚雄州民宗委变更民族成 份办理条件》宣传资料,对变更民族成 份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等内容进行解读。委主要领导就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哪些?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须要具备哪些条件?两方面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有关政策作了解读。我委网站转载了州扶贫办发布的“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政策问答。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年来,妥善处理了姚安县光禄镇龙华寺等多件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信访件;高度关注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并认真研判。目前,未发现虚假不实信息,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是更好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州委书记候新华答记者问——着力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州长杨斌撰写的《加强民族团结  推进跨越发展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篇文章在《中国民族》杂志上刊登;截至12月31日,我委上报的信息被云南民族宗教网采用40条,国家民委网站、国家宗教局网站分别采用5条和2条。

(二)结合单位变动实际完善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原州民委、州宗教局撤销组建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后,及时修改完善制定了楚雄州民宗委《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在我委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上发布,内容包括:依申请公开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在线受理、申请表等,通过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方便群众申请公开。

(三)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州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州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明确到人;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要求,保密审查程序及职责、责任划分等。三是夯实平台建设。由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敏感性,我委未建立门户网站,而是依托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网——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进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一年来,我委认真对照州政府办对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对重点栏目政策解读、权责清单、人事信息、领导信箱、办事服务、96128政务热线查询、互动交流等进行了补充完善,及时发布重点工作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准确、实用,网站功能更加友好、便捷。四是开展业务培训。积极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民族宗教因素团结稳定和信息工作培训班,州政府办举办的楚雄州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班,先后参加培训共11人次。邀请州政府信息中心领导,在我委举办的楚雄州2016年民族团结示范带头人暨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就做好民族宗教信息工作作了专题培训。五是强化考核评估。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州对各县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年度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我委党组对机关各科室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上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我委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135条;同时我委官方微博、微信上分别公开信息7条和3条,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2次,向宗教界通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三、其他情况

(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政务信息在线解答2件。

(二)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收到举报投诉件。

(三)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无专职人员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难于做好该项工作。二是由于宗教工作的特殊敏感性,宗教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滞后。

下步工作建议:加强对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宣传教育,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