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楚雄州民宗委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7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民宗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23608)。
一、概述
2017年,我委紧紧围绕《2017年楚雄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推动了全州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楚雄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通过考核验收,国家民委于2017年12月26日命名楚雄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民族宗教工作成绩显著。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州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其职责:拟公开信息经保密审查领导签字同意公开后,从签字同意公开之日起2日内,在同意公开的范围(网站)内及时公开。
二是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工作。我委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由行政办公室承担,委领导分工明确由委主要领导分管行政办公室,即,委主要领导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高度重视的工作格局。
三是抓工作部署。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研究解决了举办培训班、加强信息报送等实际问题。
四是制定了实施方案。2017年8月,我委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17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我委网站公开,推动了工作有效开展。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一年来,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州举办的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3期6人次。8月14日,我委举办民族宗教系统网络安全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民族宗教委信息中心负责人为培训班授课。州委统战部、环球游报、民族时报有关同志和记者应邀参加培训。10县市民宗局局长及相关人员,全州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州民宗委全体干部职工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
六是纳入绩效考核。印发《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委对科室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导向。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2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有关事项的通知》,狠抓落实,及时公开要点信息。截至12月31日,按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编办的要求积极公开部门财政信息8条、权责清单22项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全面落实。2017年无本部门牵头的工作。按州政府办要求,按时上报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在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一是制度健全。2016年制定并公布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17年进行了修改完善,该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同时制定公布了《楚雄州民族宗教委保密制度》,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认真落实五公开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将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由我委起草以州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发布的有:楚雄州民族宗教委关于《楚雄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方案》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的政策解读,解读《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镇民族工作规定》,解读《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由我委牵头起草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2017年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抓两头带中间”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等2个方案、1个计划,起草过程中召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扶贫办等州级相关部门、10县市委统战、民宗局领导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后,报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印发,同时在我委网站上公开。三是及时更新发布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是在本委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五是信息公开目录规范齐全。本委网站设置了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通知公告、重点工作示范州创建、机构简介、内设机构(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计划规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权责清单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根据2017年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这一重点工作,设立了“重点工作示范州创建”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2017年该专栏共更新信息38条。根据州人大要求,设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该专栏共发布信息8条。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做到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年公开信息193条,其中,工作动态栏61条,部门文件栏8条,通知公告栏34条,规划计划栏5条,人事信息栏4条。三是及时公开部门文件。建立了发文与公开属性同步审批机制,所印发的文件公开属性属主动公开的,做到全部予以公开。2017年部门发文(楚民宗发)共25个,可公开的有15个,均按时主动公开,公开率达100%。另外,临时性工作通知(楚民宗明电),可公开的及时公开,共计在通知公告栏公开32条。
(三)重视政策解读。一是健全制度。建立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楚雄州民族宗教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并认真落实。二是解读渠道多样、畅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出台的重要政策,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并积极进行解读。一年来,公开“政策解读”信息7条,其中,我委及委领导解读的4条,做到解读内容准确、生动、易懂、易传播,多类型媒体协同联动扩大解读影响。三是解读主题权威、多元。我委原主任周国兴解读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镇民族工作规定》,现任主任鲁文兴解读了《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做到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和措施不少于1次。政策起草者州民宗委《解读<楚雄州关于“抓两头带中间”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楚雄州民族宗教委关于<楚雄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方案>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的政策解读》2篇文章,在本委网站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在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内容包括:依申请公开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在线受理等,能够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楚雄州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开州民宗委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进一步拓宽申请渠道, 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年内,州民宗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委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 《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7 年,我委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无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的拓展,兼职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工作压力更大,难于做好该项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三是加强对各科室的督查、协调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高效推进。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