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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1-1022001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6-12-15 09:23:11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以来,州卫生计生委按照州人民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州卫生计生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部门,履行“当好健康卫士、做好民生保障”,凝聚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共识、动员全社会参与的重要保障和平台作用。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55号)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卫发〔2016〕30号)精神,结合我州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楚雄州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实施和参与实施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进工作、以公开树立形象。

2016年截至11月底,州卫生计生委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250件,办结2250件;楚雄州人口计生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系统,完成计划生育各类业务网上办理35309件;通过重要事项公示管理系统公示重要事项23项,通过重点工作通报管理系统通报重点工作17项,网上政务信息查询6件;接听解答“96128”专线电话12件;网上信访接访8件,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投诉案件8件。

一、切实落实“五公开”制度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一是依托“楚雄州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楚雄州卫生监督信息网”、卫生简报和报纸、媒体等渠道,公开服务承诺,并将行政审批事项内容、依据、程序、权限、时限、收费、结果、所需材料及实施主体等进行公开,做到行政主体资格合法、规范。确保“96128”查询专线电话的畅通,及时回复“96128”政务信息查询,依法把行政审批置于“阳光下”运行,极大方便了群众;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推行党务、政务、财政预决算、政府投资项目、“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发布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示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等政府信息。2016年截至11月底,州卫生计生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卫生计生信息95条,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发布1600余条,公开栏目涉及:机构设置、发展规划、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业务及服务、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众监督、卫生简报、工作动态及最新公开信息、文件通知、公告、公示及下属单位介绍等;三是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通过重大决策听证系统、重要事项公示系统、重点工作通报系统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做好卫生计生重大建设项目,尤其是州政府重点督查的“3个30项目”、20项重要工作和10件民生实事中涉及卫生部门的项目,以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卫生计生信息的公开工作。按照州的部署完成了州本级预决算和所有纳入州级预算单位管理的州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并认真组织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州级以行政审批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受理单位、办理流程等,规范审查标准,重点做好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加强对委托下放的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监督管理,强化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印制了政务服务事项宣传折页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摆放,公开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内容,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许可办理期限、许可收费等制度;五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推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楚雄州政务服务网、楚雄州卫生监督信息网等及时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推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严格执行州政府有关重要政策制定的报批流程,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在政策文件发布的同时开展政策解读。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网站开设专栏、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全面两孩政策以来,州卫生计生委针对群众关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分类梳理汇总,并印制下发了宣传手册,及时向群众解读相关政策;3月31日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后,就二孩生育手续办理、再婚家庭生育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奖励假期等群众关心的政策及时进行了解读宣传;对《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和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按要求报批解读材料和方案,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规范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流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按照“及时反映、公开透明,属地负责、上下联动,分工配合、部门协同”的原则积极予以回应,借助政府网站、主要媒体等多元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理结果等。对涉及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州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州委、州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特别是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卫生计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信息公开。认真组织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医疗机构通过网站、院内电子显示屏、公开公示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和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参保情况,减免支付情况,收支结余情况,以及报销目录、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办理程序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的规范、安全运行。截至11月底,全州共公开新农合政策、参保情况、筹资情况、减免办理程序、减免办理情况等信息23200余条,其中州级4300余条,县市18900余条;二是推进重大建设规划批准实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以及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公开;认真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严格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继续推进医疗卫生职称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项目招标采购等信息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公开,不断拓展院务公开范围,细化院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把院务公开结合到行风建设、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机构综合评价等专项工作之中。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级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积极通过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院内电子显示屏、公开公示栏等多种方式,认真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以及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医疗质量、医疗服务中的便民服务措施,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卫生信息公开,并按照需求向就医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截至11月底,全州共公开医疗单位便民服务信息1645余条,公开公共卫生服务信息1120余条,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及收费依35300余条,按需求为就医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332000余人次、提供住院累计费用清单798000余人次。

四、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根据省、州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州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受理流程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依法、有序、有效申请政府信息。认真执行依申请公开处室办理责任制,每月通报依申请公开件办理进展情况,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依申请公开件专人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中写明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及条款,明确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救济时效,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

五、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

一是高度重视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贯彻、组织实施和指导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的审核、公开等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二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建设法治政府结合起来,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卫生计生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卫生医改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大对机关科室、州属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建立健全有关实施办法,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六、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机构改革后,我委及时制定了《楚雄州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雄州卫生计生委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楚雄州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楚雄州卫生计生委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和《楚雄州卫生计生委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及程序,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重点,严格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方便群众获取与提高工作透明度、推动工作落实“三统一”。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