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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4-0305004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3-05 17:14:59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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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局(简称“州疾控局”)、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彝)医药管理局〈简称“州中(彝)医药局”〉、楚雄彝族自治州防治艾滋病局(简称“州防艾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全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4.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定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

5.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医防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等性途径传播疾病。

7.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8.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9.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物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10.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1.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彝)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3.推进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4.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管理、指导楚雄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卫活动创建科、医政药政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防治艾滋病科、中彝医医疗管理科、中彝医发展与科教科、信息统计科、健康产业发展科、干部保健科(楚雄州医学类学会管理办公室)和工委办公室(州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内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楚雄彝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2.楚雄彝族自治州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3.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攻坚之年。全州卫生健康系统要紧紧围绕把楚雄建设成为“健康云南新高地、中彝医药示范区、深化医改先行区”的工作目标,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为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楚雄篇章创造更加良好的健康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围绕2024年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1.抓资源扩容,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聚力打造医疗高地。实施好现有5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建设项目,提升5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质量,推进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同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等战略合作事项推进,寻求更多的外部支持,强化心血管病、精神疾病、彝医、创伤等专科平台内涵建设,全力争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二是打造一批优势专科学科。实施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百县工程”,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精神科比例提升至100%,临床营养科提升至70%,病理科提升至80%,输血科提升至60%,持续提升二三级医院核心竞争力。发挥好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加快建设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中心、临床服务中心、急诊急救中心。三是推动医疗机构争先进位。扎实抓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争先进位,确保高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实现:州人民医院进入全国前300名,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10名;州中医医院进入全国前100名,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3名;州精神病医院进入同类别医院全国前30名,综合排名保持全省前3名;州妇幼保健院进入同类别医院全国前80名,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名;有1至2家县级医院进入全国前200名。

2.抓创新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实行工作清单制度,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落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和集采结余资金留用政策,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健全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着力解决制约医疗卫生服务和体制机制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改革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坚持“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目标导向,进一步深化医共体“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塑,实现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力争在全省建成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楚雄样板。三是打造新时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云南先行区。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结合楚雄州实际从医疗供给侧、群众需求侧和医保筹集支付侧3个维度发力,统筹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薪酬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两个允许”,推动形成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新格局,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列。四是推进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州人民医院和集团医疗机构要积极稳妥、先易后难、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通过试点工作实现全州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区域就诊率明显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为全省医改提供更多楚雄经验。

3.抓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一是织牢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常见病诊治、康复医疗、健康服务管理能力,加快7个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次中心提质建设。到2024年底,全州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50%以上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达标比例位于全省前列。二是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打通县域医共体资源下沉渠道,发挥好牵头总医院龙头作用,推动医共体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向乡镇常年派驻临床、管理人才,原则上服务周期不少于6个月,面向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健全完善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帮扶机制。三是提升慢病管理能力。持续增强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支持47家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新增40个心脑血管救治站。拓展和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与质量,确保四类慢病签约率和履约率保持在95%以上。

4.抓医防协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一是抓紧理顺全州疾控体系。贯彻落实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健全人员激励机制,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加强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加快补齐州县两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积极开展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二是深入推进医防协同。把治病和防病结合起来,推动公立医院和疾控机构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点触发、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全面加强医院公共卫生职能,推动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加快全州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双柏县要确保2024年创建为省级示范区,力争申报创建1个国家级示范区。三是构建完善的妇幼保健体系。统筹资源全面完成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任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达50%以上。完善全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和救治体系,巩固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全达标成果,分别建设6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县级儿童急救站,楚雄市、禄丰市、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妇幼保健院要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州妇幼保健院新区在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四是健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服务。重视在校学生、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协助教育体育部门加大校园心理健康干预。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体制,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五是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实施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巩固提升“三个90%”目标,实现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达94.5%、治疗率达95.5%,治疗有效率达98.6%,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

5.抓守正创新,加快中彝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一是夯实全州中彝医药发展基础。以州中医医院为龙头,建设云南省彝医区域诊疗中心。加快武定县、双柏县中医医院建设,尽快实现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继续实施好“双百九五”工程、“两馆四中心一科一室”建设和“1155”工程,深入开展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标建设,积极开展新一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培育建设州级中医重点学科10个、特色优势专科15个,到2025年50%以上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二是实施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程。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公关,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推进彝医标准制修订,持续整理发布彝医名词术语、彝医诊疗技术、彝医经典名方。充分发挥州彝族医药研究院等研究平台作用,推动中彝医药科研水平和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三是着力推进大健康产业。加快成立楚雄州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着力破解制约我州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支持深化医改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医养联动机制,做好“医疗+”“康养+”“中彝医药+健康旅游”文章,依托楚雄州旅游资源,拓展中彝医药服务范围,为全州发展壮大健康产业注入新活力,全州大健康产业产值增长6%以上。

6.抓队伍建设,提升高质量发展动能。一是实施高层次人才引培计划。建立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切实增加医疗机构吸引和培育人才软实力,综合运用好专项补助奖励、科研经费支持、年薪制等手段,大力引进临床重点学科团队、博士、硕士、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到楚雄工作,2024年力争引进和培养10名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40名硕士人才。二是不断扩充人才总量。实施壮大执业(助理)医师队伍计划,大力提升全州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持续增加全州人才总量。加快推进基层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提升至38%以上,确保到2025年提升至45%以上。三是推进人才队伍提质扩面。加大全科医生、住院医师、骨干医师、乡村医生培训力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基层中彝药人才培养、彝医医师考核认定等工作。加快人事薪酬与评价制度改革,继续探索实施“评聘分开”政策,拓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发展空间,提高执业的活力和动力。四是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临床研究为重点,加强科研项目统筹,发挥州内高校、卫生健康各级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和医学中心等平台作用,促进临床科研与其他研究相融相促,增强医疗机构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

7.抓提质增效,优化提升健康服务。一是强化人口监测预警。结合全州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的执行情况,分区域做细做实人口监测和调研分析,进一步摸清政策执行和人口发展之间的关系,针对性出台更加系统、综合、完善的生育支持措施。二是加快构建多层次老龄健康服务体系。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巩固提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成果,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扎实开展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完善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今年通过培育再增加1至3所医养结合机构,到2025年各县市均建成1所以上医养结合机构。三是不断完善普惠式生育支撑体系。支持、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今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不少于2012个,到年底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个以上。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加快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强化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积极、更加友好的生育社会环境。

8.抓保障支撑,全面推进健康楚雄建设。一是强化项目支撑保障。聚焦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二是强化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实施好卫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三年的攻坚行动,全力推进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尽快实现全州健康管理信息、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等共享互认,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化程度。三是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对脱贫群众的健康保障,对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落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守住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两个底线。四是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全达标成果,推进全州卫生城市、健康县城创建,全力迎接2024年国家的评审验收,实现10县市要全部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命名,打造不少于2个健康县城建设示范县,选树一批健康细胞建设样板,创建不少于10个国家卫生乡镇。

9.抓政治引领,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政治建设,引领全系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公立医院党建,选优配强医院书记、院长,培优树强科室骨干,培育更多医疗卫生技术人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支撑。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强化示范引领,创建一批党建示范医院和标杆党支部,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全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落实稳妥推进、抓住重点、把握政策、务求实效的要求,实现集中整治上中下游“全链条”覆盖,始终对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在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开展酒驾和赌博专项整治,巩固拓展“清廉医院”、“清廉机关”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10.抓安全发展,防范化解系统重大风险隐患。一是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疫情风险。充分借鉴应对呼吸道传染病行之有效的做法,统筹做好新冠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强化重点机构、重要时间节点防控,及时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和医疗机构之间的资源统等调配,做好药品、设备保障,有效处置突发疫情,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二是防范化解公立医院运行风险。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大型设备配置等规划,严密防范无序扩张和地方政府投入不到位等引发的经济运行风险,严密防范金融领域风险向公立医院扩散,严密防范违规借贷搞建设。要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风险防范责任,健全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完善定期风险评估制度,重点围绕涉及资金规模较大、廉政风险较高、业务模式较新、影响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公立医院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三是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落实生物安全牵头机制责任,常态化抓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管理及监督检查,严格菌、毒种保藏、暂存、转运管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人类遗传信息资源监管。四是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落实“三管三必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落实综合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开展风险研判、督导检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学习和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信访法制化工作,提升源头预防化解纠纷的信访工作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 32,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423,166.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423,166.8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658,506.57元,下降35.6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国家坚持乙类乙管各项工作措施,监测全州各类新发突发疫情传播态势的新要求,州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比上年大幅减少;二是比上年减少配套新冠肺炎《进一步落实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一次性工作补助资金7,065,6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423,166.86元,其中:本年收入44,423,166.8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23,166.86元(本级财力44,423,166.86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658,506.57元,下降35.6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国家坚持乙类乙管各项工作措施,监测全州各类新发突发疫情传播态势的新要求,州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比上年大幅减少;二是比上年减少配套新冠肺炎《进一步落实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一次性工作补助资金7,065,6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423,166.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423,166.86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4,796.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0,876.57元,下降4.46%,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4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2,628,3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106,730.00元,下降39.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国家坚持乙类乙管各项工作措施,监测全州各类新发突发疫情传播态势的新要求,州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比上年大幅减少;二是比上年减少配套新冠肺炎《进一步落实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一次性工作补助资金7,065,6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79,810.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8,629.43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2,986.87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1,575.2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00101行政运行:8,080,522.1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2,040.6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0,599.81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5,699.8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756,572.8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93,5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详情为:干部保健经费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2,577,000.00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460,000.00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300,000.00元、楚雄州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经费298,000.00元、医学类事故鉴定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72,500.00元、春节走访慰问州级财政补助(本级支出)经费20,000.00元、2024年“兴楚名医“入选人员培养经费和名医工作室经费400,000.00元、2023年“兴楚名医”入选人员培养经费100,000.00元、2024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基本工作经费126,000.00元、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补助经费40,000.00元。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878,700.00元,主要用于十县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671,8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06,900.00元。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0,0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组织管理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50,000.00元,主要用于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转保障支出。

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122,000.00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发展州级专项经费111,000.00元,老龄事业发展县、市专项经费1,011,000.00元。

2101799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经费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具体是制定彝医药典籍编纂、彝医药知识和技术培训、彝医医师考核认定和彝医标准制定等支出。

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3,078,170.00元,主要用于下达十县市: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扶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7,189,870.00元,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423,600.00元,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1,272,300.00元,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5,229,5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6,062,900.00元,楚雄州艾滋病防治州级财政补助(对下)资金900,000.00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是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3,252,770.00元,具体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062,900.00元,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扶助补助资金7,189,870.00元;二是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671,800.00元,用于十县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是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3,078,170.00元,主要用于下达十县市: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扶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7,189,870.00元,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423,600.00元,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1,272,300.00元,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5,229,5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6,062,900.00元,楚雄州艾滋病防治州级财政补助(对下)资金900,000.00元;二是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878,700.00元,用于十县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671,8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06,900.00元;三是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122,000.00元,用于老龄事业发展州级专项经费111,000.00元,老龄事业发展县、市专项经费1,011,000.0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是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0,000.00元,具体用于艾滋病防治组织管理支出;二是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00,000.00元,用于十县市楚雄州艾滋病防治州级对下专项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1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3,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5.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原因: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严格按照省、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完善单位内部相关内控制度,在预算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扶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绩效目标

2024年该项目预算资金7,189,870.00元。项目绩效目标:一是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支持建立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计划,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特别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缓解计生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探索加大对“失独”家庭进行有益保障制度,提升人口素质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二是对应享受奖励和扶助(包括“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一次性抚慰金”、“奖学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用支助”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建立并完善基本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2024年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扶助州级对下补助资金预算7,189,870.00元。具体是:特别扶助金发放人数3,267人(含特殊其他家庭人员),其中:独生子女死亡2,397人×7,080元=16,970,760.00元,伤残870人×5,520元=4,802,400.00元,共需补助21,773,160.00元,其中州级补助资金669,200.00元;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人数211,955人,其中:独生子女父母人数88,854人×180元=15,993,720.00元,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8,410人×180元=1,513,800.00元,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用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113,648人×180元=20,456,640.00元,部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1,043人×380元=396,340.00元,共需补助38,360,500.00元,其中州级补助资金5,714,300.00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的人数8,916人,其中:小学2,534人×160元=405,440.00元,初中3,422人×260元=889,720.00元,高中、中专、技校1,513人×1,000元=1,513,000元,考取大学专科682人×1,200元=818,400.00元,考取大学本科765人×2,000元=1,530,000.00元,共需补助5,156,560.00元,其中州级补助资金766,970.00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的人数63人州级补助资金39,400.00元。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绩效目标

2024年该项目预算资金6,062,9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2024年,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4.0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00%以上、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0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00%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90.00%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64%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200,000人,糖尿病患者管理40,44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80.00%,传染病报告率95.00%,老年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4.0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0.00%,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00%,健康教育覆盖率8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34941元,其中:30201 办公费:321,741.00元,30202 印刷费:50,000.00元,30205 水费:14,000.00元,30206 电费:32,200元,30207 邮电费:146,200元,30209 物业管理费:100,000.00元,30211 差旅费:439,400元,30213 维修(护)费:20,000.00元,30215 会议费:155,900元,30216 培训费:150,0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30218 专用材料费:103,300.00元,30226 劳务费:583,000.00元,30227 委托业务费:2,984,000.00元,30228 工会经费:92,000.00元,30229 福利费:46,10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557,700.00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9,400.00元。

与上年10,185,400.00对比减少3,850,459.00元,下降37.80%,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职人数比上年少4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按照国家坚持乙类乙管各项工作措施,监测全州各类新发突发疫情传播态势的新要求,州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转经费比去年大幅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925341.90元,其中,流动资产22624.30元,固定资产224869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654022.5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1933.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4187.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