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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X47773U-/2024-0109001 公开目录: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楚雄州广播电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1-09 08:07:59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抓实广播电视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护航全州安全播出

楚雄州抓实广播电视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护航全州安全播出

楚雄州认真落实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工作部署要求,制定设施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安全播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宣传。楚雄州加大宣传,积极推进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由事后解决向事前预防转变。要求行政区域内播出责任单位对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逐一排查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全州依托5·17电信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反恐怖主义法颁布8周年共创平安活动等,举办宣传活动20多场次,发放设施保护宣传单2.3万余份,在设施保护工作场所设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60多条次,设置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警示标识140多个。专项行动开展半年来,利用广播电视和融媒体平台、应急广播,播放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新闻30余条次、幕宣传370余条次、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营造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注重广播电视重点场所安防建设。楚雄州5个高山台站增加了6名聘用制安全保卫兼值守人员,配置专职巡护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加强各高山发射台的安全保卫和传发设施、电力、光缆干线的巡检巡查。同时通过加强信号源报警系统、双人双岗值班等方式,强化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卫星信号源的监控,严格防范破坏、盗窃广播电视设施行为和干扰事件。播出责任单位提高广播电视重点场所技防措施,安装门禁系统,设置视频监控,配发钢叉、盾牌、橡胶棍等反恐防暴器材,完善广播电视重点场所制度建设,强化值班值守,提高保护防范能力。

三是注重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播出责任单位加强与公安部门和通信单位的沟通协作,定期对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了警民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半年来联合电力管理机构对可能影响发射台高压供电线路安全的相关工程施工单位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1份,召集相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召开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协调会议5次,向相关单位下发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告知书,有效防范因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村民建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外力原因对广播电视设施造成破坏的风险10余起,确保全州不发生因广播电视设施保护不力导致的安全播出事故。(楚雄州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