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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7649690-/2021-1104001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11-04 11:45:39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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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典型案例9:退役军人带病回乡后房屋不慎被毁,获司法救助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9:退役军人带病回乡后房屋不慎被毁,获司法救助

退役军人带病回乡后,房屋不慎被孩童烧毁,因赔偿金难以全部执行到位,法院给予其国家司法救助金共47800元。

一、案情介绍

汪忠友系江西省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2016年8月12日,两个孩子在汪忠友家屋前玩火,不慎将汪忠友的房屋烧毁。法院判决两个孩子的监护人赔偿汪忠友被烧毁房屋损失108800元。在执行和解时,监护人偿付了61000元。该案尚有47800元难以执行到位,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终结。汪忠友失去住房、患有胃癌且没有收入,妻子染病,两个小孩正在读书,家庭生活陷入急迫困难。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汪忠友因民事侵权案件所面临的上述情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应予救助情形,遂决定给予汪忠友国家司法救助金共47800元。

二、 典型意义

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的安置和权益保障。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通过司法审判活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本案中,申请人汪忠友系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因居住房屋被烧毁,只能借住在亲戚家,其自身及妻子亦患有疾病,无法正常工作,且医疗费用开支较大,生活陷入急迫困难。人民法院决定对其给予司法救助,将司法的人文关怀及时送到退役军人及军属身边,既有效救济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也让他们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具有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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