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MB17649690-/2023-1107005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7-31 11:21:16 文  号:
标 题:
退役军人保障法实用问答|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军士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保障其退役待遇?

退役军人保障法实用问答|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军士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保障其退役待遇?

答: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按照目前的政策标准,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是指服现役不满12年。实际中,也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自愿放弃安排工作待遇、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一次性退役金,是国家对公民参军服役的经济补偿,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按统一标准发给退役军士。一次性退役金和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军士退役后,可参加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体经营时的贷款和纳税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待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