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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2-0119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9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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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楚雄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根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等五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规定公布在楚雄州医疗保障局网站专栏(http://www.cxz.gov.cn/zfxxgk/zfxxbmgk/cxzylbzj.htm)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369050,传真:0878-30193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州医疗保障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可及性和时效性。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384条,公开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文件通知、办事指南、部门预决算、行政执法等。
1.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一是针对医保领域重点工作,进一步做好医保业务信息和政策解读发布工作,维护回应好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切。2021年在网站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4条;公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答复1件;回复“12345”政府热线电话11件;二是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工作,2021年我局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未发生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事件。
2.深化财政 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财政 信息公开和州财政局要求,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和招标采购信息,全年共公开预决算信息1条、招标采购信息2条。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紧密围绕落实“放管服”政策,对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即结,做到“马上办”;为了更好地做到便民、利民,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开通了网上办理,公开了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办理进度和结果等,做到网上可查询、可互动、可追溯。二是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形象,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4.一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大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在起草重要政策性文件时,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解读”,切实做到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通过动漫、图表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发布,共发布和转载政策解读信息34条。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做到重要通知和政策文件第一时间在微信公众号、网站专栏发布和公示,2021年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20条,关注人数11.92万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信息收集整理和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地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规定及时进行了修订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巡查机制,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一是通过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栏公开。2021年度,我单位网站专栏在线答复14条。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全社会公开。2021年共通过局官方微信号发布各类信息520篇(条)。截至目前,我局微信公众号的关注用户已达11.92万人。三是通过本单位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窗口)公开。行政服务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政策法规宣传单领取点等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四是通过社会公众媒体公开。2021年,我局共在楚雄州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视频新闻1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楚雄州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理顺关系、充实力量、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职工日常考评。
2、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了各科室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内容、范围,使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同各科室工作挂钩,各科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年终单位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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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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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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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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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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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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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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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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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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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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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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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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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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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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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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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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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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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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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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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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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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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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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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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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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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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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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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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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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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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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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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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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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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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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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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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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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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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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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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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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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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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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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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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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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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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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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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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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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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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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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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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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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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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
(一)存在问题。通过全局共同努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进完善,取得了实效,但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科室及人员对《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意识不强;二是对政务信息的撰写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针对性需要提高。
(二)下步工作意见。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组织开展《条例》经常性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利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加大社会公众关切的医保待遇、医保目录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