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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4-0222001 公开目录: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2-22 18:07:18 文  号:
标 题:
医保改革见实效,“门诊共济”惠民生

医保改革见实效,“门诊共济”惠民生

自2022年7月1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在楚雄州落地以来,为楚雄州参保群众门诊就医购药提供了便利,减轻了门诊就医负担,医保服务更暖心,群众切实得实惠。

2022年7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制定《楚雄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旨在按照“待遇置换、资金平移”原则,让医保统筹基金在参保职工之间相互共济使用,把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实现社会“大共济”,减轻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负担,通过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个人账户的金额可以家庭共济使用,实现家庭“小共济”,对个人账户积累余额较多的,可以用于减轻家庭成员就医经济负担,提高职工门诊保障水平,截至目前,门诊共济改革成效已显现。

一是统筹共济见实效。133.65万人次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9463.53万元,实施“门诊共济”改革后,将职工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负担,同时,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向退休群体适度倾斜,进一步减轻了退休群体的看病就医负担,充分发挥统筹基金的共济作用,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和制度效能,实现医保基金更安全更公平更可持续。

二是账户共济见实效。97292人实现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16069.19万元。实施“门诊共济”改革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用途由原来仅限于本人看病就医,拓展到用于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看病就医购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和楚雄惠民保缴费,让参保职工及家属充分享受门诊共济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提高了个人账户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