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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532300MB1062035R-/2018-0603009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5-09-14 09:24:53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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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楚雄州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职能:楚雄州移民开发局为州政府直属正处级机构,主要负责国家、省、州重点工程移民安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014年主要工作:

(一)观音岩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实现计划目标

2014年4月底,观音岩水电站1284户4242人移民全部搬出库区入住新居,5月上旬基本完成库底清理,5月中旬州县先后完成电站工程下闸蓄水移民专项自验和初验工作,5月底工程蓄水移民安置通过省级终验,提前5个月完成移民搬迁安置,确保了电站于10月23日正式下闸蓄水,实现了12月20日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的目标。

(二)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通过审核批准

2014年,元谋、武定、永仁三县人民政府和州县移民部门,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及设计单位开展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2014年3月15日至17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进行了评审,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14年9月州人民政府和元谋、武定、永仁3县人民政府出具了移民大纲行政确认意见,2014年11月6日《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经省政府批准,进入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和审核审批阶段。

(三)青山嘴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不懈地解决青山嘴水库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和确保移民增收稳定是州移民局始终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年初向州人民政府提交了《青山嘴水库移民安置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和《解决青山嘴水库移民搬迁安置遗留问题资金筹措方案》,5月州委、州政府原则同意了上述两个方案,对库周资源补偿进行了兑现。

(四)全力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

一是指导元谋、大姚、禄丰三县认真做好坛罐窑、红豆树、西河三件在建中型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现已完成移民安置投资8355.61万元,为加快烟草水源工程和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获省移民局批准,电站业主于2014年11月27日与双柏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移民搬迁安置协议书,电站工程2015年开工建设。三是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滇中引水主干渠涉及我州6个县的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受到省移民局的表扬。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取得较大成就的一年。一是扎实做好新增人口的核定工作,核定新增观音岩水电站移民人口4242人。二是按时足额兑付直补到人资金,全年兑付34393人直补到人资金2063.58万元;三是争取后期扶持项目到位资金20549万元,下达各县市20449万元,实施后期扶持项目141个,受益移民群众上万人;四是安排100万元库区基金用于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共培训移民206人,培训内容为挖掘机装载机技术、厨师技术,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经过培训为移民就业、创业增收提供了技能支持;五是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管理细则》和《楚雄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小额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后期扶持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楚雄州移民开发局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共1个,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退休人员1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4年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决算总收入36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

2014年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决算总支出36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5万元,占总支出的52.61%;项目支出172.33万元,占总支出的47.3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支出。

收支相等,年终无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楚雄州移民开发局用于保障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35万元,与上年180.61万元支出相比,增加支出10.74万元,原因:一是新增财政补助我单位3名职工的住房补贴。二是职工的工资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7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16占基本支出的14.1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楚雄州移民开发局项目支出172.33万元。

1、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33万元,与上年51.03万元支出相比增加支出3.3万元,原因是2014年争取项目奖励工作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项目为争取项目奖励工作经费支出22.79万元、综合绩效考核支出4.86万元、职工住房补贴支出7.56万元、全州移民工作会议支出2.43万元、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其它党风廉政等各种考核支出1.69万元。

2、是政府性基金支出11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基金支出1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占总支出的32.45%。与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10万元相比减少92万元,减少43.81%。减少原因为省级下达政府性库区基金减少。

开展工作情况:圆满完了2014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63.68万元的67.55%。与上年213.64万元支出相比,增加支出32.04万元,原因一是2014年争取项目奖励工作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加。二是职工住房补贴在上年基础上新增7.56万元。三是工资福利支在上年基础上也有所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6万,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54.33万元。

五、“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楚雄州移民开发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3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79万元,比2013年支出决算数11.85万元减少3.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楚雄州移民开发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2013年楚雄州移民开发局也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楚雄州移民开发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运行维护费6.46万元,与2013年支出决算数6.45万元相比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3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33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5.40万元相比减少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及基层单位公务往来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州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2015年9月14日

楚雄州移民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