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gjswjcxfj-/2022-0317001 公开目录:统计年报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3-17 15:50:02 文  号:
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楚雄州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提高执法质量,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8月,被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命名为“第一批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并在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会上作了工作经验交流。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定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意识总根基。多形式全方位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利用“三会一课”、机关例会广泛学;参加专家宣讲、依法行政培训专题学;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云岭先锋线上学。在学深悟透基础上,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实践。

2.坚持党中央的领导,准确把握政治方向。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通过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3.树牢政治责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同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工作实绩体现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

(二)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征收税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公示全系统所有行政主体权责清单,确保权力行使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守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着力推动税费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按月召开例会统筹部署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各项工作,出台《楚雄州税务系统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督促跟踪问效办法》,常态化开展对政策落实情况的部署督促和跟踪问效,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

2.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监督管理,严控风险,落实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纳税人通过网上(手机)申报缴纳增量房契税和印花税。为注销纳税人提供“即办”和“容缺承诺办”服务,并联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税费款缴纳,不动产交易办税更加便利化。保留现金缴费渠道,满足特殊缴费人以现金方式缴费需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州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州级非重点企业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检查。依托税收大数据和智能监控预警,积极构建“信用+风险”新型动态监管机制。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压缩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现发票申领即办业务。建立税企沟通互动、座谈交流、走访活动、宣传辅导、需求管理五项长效沟通交流机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一企一策”等税费政策咨询服务。优化企业正常省内迁移服务,为市场主体的自由迁移提供充分便利。严格执行“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强化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根据上位法的修订情况,及时向省税务局和州委、州政府提出完善或修改涉及税费收入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及时修改或废止本级制定的不相适应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和征管措施。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确保自行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2021年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向省税务局及州人民政府备案,不存在备案审查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工作机制,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税收政策相关措施文件,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外商投资法规规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

(四)坚持合法合规,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了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等程序,做到“三重一大”事项依法依规讨论决定,对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定期开展落实情况督查。2021年未发生过符合《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州各级税务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实行了“双律师”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确保依法决策。依法依规开展重大税务案件的集中审理,法律顾问参与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重大疑难问题审核把关,切实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的作用。

(五)优化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执法信息进行及时全面公示。配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作用,依法依规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和操作制度,积极开展执法音像记录使用培训,确保现场执法语言行为规范。将执法音像资料纳入电子征管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纳税人“一户式”档案资料集中数字化管理。

2.实施“首违不罚”体现执法温度。加强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培训宣传和贯彻实施,抽取疑点数据定期核查监控,扎实做好“首违不罚”清单在我州的落地见效,严格按照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而进行说服教育。

3.大力提升税务执法质量。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各县市、区局统一了本辖区内裁量权行使标准,切实解决执法实践中,裁量尺度不统一的问题,确保执法决定的公平性。探索实施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使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理式文书,贯通稽查案件说理式执法全过程,做到法理相融。编写下发了标准统一的行政处罚文书录入模版和常用税务稽查执法文书范例,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建立税务执法文书合法性审核制度,各执法主体均配备合法性审核人员负责对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

4.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编制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及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专题普法活动。结合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到楚雄师范学院、永安小学、北浦中学普法展厅、南华二街社区开展了税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法律“六进”活动,依托楚雄州税收普法教育基地面向社会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履行好社会普法责任。

(六)完善制度机制,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按照《楚雄州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全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建立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收集、分析处理、反馈督促工作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督查反馈。2021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成立涉税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楚雄州税务局涉税负面舆情管理办法》,规范舆情应对处置流程,明确舆情应对处置责任,实现涉税负面舆情应对处置闭环管理。设置涉税舆情管理岗位,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流程,开展涉税舆情监测、推送、分析研判,组织调查核实、回应反馈、监督考评等各项具体工作。2021年未发生涉税负面舆情。

(七)保障合法权益,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原则,以实质化解纠纷为导向,建立了以税务行政复议事前调查调解为主要方式,合法、公正、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组成调查调解工作组,对复议诉求和争议焦点进行分析研判、实地调查核实,严格检视执法程序规范性、执法依据充分性、执法决定合法性。耐心细致对申请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宣传,对存在争议的问题依法提出解决方案,妥善化解争议。

(八)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外部媒体进行主动公开宣传,及时发布相关文件,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讲堂”“税企共建”等形式,加强税费政策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2.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以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层级督察结合的方式,紧密结合各阶段工作重点,形成常态化、跟进式权力监督机制。针对内控工作中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和税收执法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动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内控平台督审项目、疑点核查流程推送、执法责任制系统追责的工作。建立完善税收执法问题应追责未追责、适用追责形式不准确等问题的督促整改机制,进一步强化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九)运用科技支撑,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在楚雄高新区建成云南省首家智能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天候智能服务。积极开展“新办智能一网通”平台试点。推广使用区块链技术电子票据,南华县停车场停车收费业务“出场缴费、抬杆放行、电子开票”一体化流程试点成功。强化电子税务局宣传辅导,2021年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共下发电子税务局简明操作指南、热点问题、邮政配送、优化功能后的升级操作指南38期。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领导作用,全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审议。制定并分解落实2021年全面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编制法治建设考评指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领导小组会前学法2次、举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3期,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1次,组织旁听庭审2次,在各类培训中均嵌入法治内容。增加法律专业人才招用人数,积极推动法律人才归位,加大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会不会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标准,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述法,其余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开展述法评议。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还不够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还有差距。

(二)在推行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非强制性执法等执法方式中,部分税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仍需提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楚雄州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化建设水平,努力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税务机关。一是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落实好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用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二是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根本,聚焦税收中心工作,依法组织收入,不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果。三是以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任务为抓手,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以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目标,不断提高税务执法规范度,推动实施科学精确执法。五是以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起点,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开展好新阶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融入法治楚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践。六是以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为契机,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