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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07_/2019-0225001 公开目录: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6-04 16:13:34 文  号:楚政办函〔2018〕3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工业投资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工业投资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工业投资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工业投资考核暂行办法

为切实落实“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州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投资增长,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31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8〕7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统一规范、公平公开;加强指导、分类考核;注重实绩、强化督促。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工业投资考核内容包括工业投资、重点工业项目、新增入库项目,总分值100分。储备项目为加分项,全过程督查评价为扣分项。

(一)工业投资(设定分值70分)。按照当年州人民政府下达各县市、楚雄开发区的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参照州综合绩效考核评分办法,以当年实际完成情况量化打分。

(二)重点工业项目(设定分值15分)。按照当年州“百项”重点工业项目当年计划投资数,参照州综合绩效考核评分办法对当年实际投资完成数量化打分,分值5分;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及项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分值10分。

(三)新增入库项目(设定分值15分)。按照当年州人民政府下达各县市、楚雄开发区的年度目标任务,参照州综合绩效考核评分办法对当年新增投资统计入库项目实际完成数量化打分。

(四)储备项目。除年度“百项”工业项目外,各县市、楚雄开发区按照季度申报储备项目,由州工信委统计汇总。每增加一个储备项目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五)全过程督查评价。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对工业项目推进、工业投资完成情况开展跟踪督查,被考核单位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报送工业投资运行分析、项目进展等情况,每迟报、漏报一次扣0.5分。

四、认真落实“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把“构二破三”和“调二提三”作为有效促进工业投资的主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业项目推进实施链和时序链2个项目链条,破解融资、要素保障、政府性资源配置三大难题,提高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投资的有效性、项目的质量和项目的效益,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强化工业投资运行监测

按照 “五个主题”制度要求,州工信委要对照省州“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百项”工业重点项目,按月对全州工业投资运行进行调度分析,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抓实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储备。由州统计局每月15日左右提供上月全州分县市工业投资、非电工业投资、电力工业投资完成情况;州发改委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电力工业投资预计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各县市、楚雄开发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业投资运行情况和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情况。报送电话(传真)及邮箱:州工信委发展规划科3389312,cxfzghk@163.com。

(二)注重全过程管理

进一步强化工业投资的全过程管理,以时序进度目标支撑全年目标,确保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按照楚政发〔2018〕7号文件要求,季度工业投资进度后三位的县市人民政府要向州人民政府作出说明。实行工业项目库动态管理,根据项目推进实施情况,对州“四个一百”涉及的工业项目、“百项”工业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做到项目有进有出,进一步突出工业项目有效性和支撑性。州县要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对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或业主放弃投资的项目,各县市、楚雄开发区在确保项目数和投资额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对涉及的“百项”工业项目提出中期调整申请,报州工信委同意后对“百项”工业项目库进行调整,州发改委根据“百项”工业项目调整情况,对州“四个一百”涉及的工业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年度考核以调整后的项目为准。

五、考核结果应用

工业投资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激励指标单独考核,州工信委根据本办法,结合州综合绩效考评年度实施方案,同步进行工业投资考核,被考核单位得分率代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州综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确定综合绩效考核中工业投资考核事项得分,并作为工业和信息化资金安排和工作经费扶持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州工信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