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的规定,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强化内审,对全州2690个单位、12.81万名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精准计付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8355.96万元,比去年同期7658.6万元增长697.36万元,增长率10.91%。
此次结息周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计息率统一按人民银行当日挂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计付。目前,计付的全部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平台、App向缴存职工发送,让个人第一时间知悉本人账户结转利息金额及结息后缴存余额情况,切实保障全州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全州公积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