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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不失保障—— 楚雄州“人社服务为人民”系列报道之七

发布日期:2022-02-08 08:54:15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杨洋 点击:[]

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容提质和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在双柏县,作为开发建设重要区域的妥甸镇东城社区,其辖区内被征地农民数量日益增多。

“土地就是农民的根。”东城社区凹子村村民苏燕在被征地之初,也曾担忧过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后,会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得不到保障。随着社区民政事务人员的入户宣传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她的顾虑一一打消了。“工作人员向我介绍了政策的实行情况,原来有了这个政策,在自己缴纳一笔费用的基础上,政府会对符合政策的人员,按标准给予15年的补助,属于完全失地的每年补助1300元,属于部分失地的每年补助1000元。参保缴费满15年以上,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每月能领到养老金。”苏燕说,“我家共有4人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

凹子村村民小组长李雄也深有同感:“这项政策的具体落实,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补充完善,也让现在的群众获得了实惠和保障,让大家对未来生活有了更加美好的向往。”

“我们社区辖区内的凹子村、下村、杞龙村共有222户1185人涉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东城社区民政事务员苗剑美告诉记者,自2021年5月,双柏县人社局制定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专项行动方案以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推进下,社区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入户宣传、召开户长会、发放“政策告知书”等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增强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识,全力做到应保尽保。

据双柏县社保中心主任李娅兰介绍,通过村委会、社区摸排上报,乡镇政府初审,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审核认定,全县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1721人,截至2021年底,已兑付1720人使用专项资金总额867.6万元。

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专项行动,是全州人社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全州人社系统认真统筹协调,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衔接并轨,让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在推进过程中,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政策业务培训和制定下发政策解读。截至2021年5月底,10县市全部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标志着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正式启动。严格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审核,牢牢把好流程关,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全力帮助被征地农民解决养老保障的后顾之忧。

截至2021年底,全州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6.21万人,其中符合保障条件和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5.99万人,已兑现参保缴费补助和完成新老衔接5.31万人,使用专项资金3.43亿元。将新增被征地农民及时纳入参保范围,并建立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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