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医疗保障局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医保人的奋斗目标,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
2020年8月,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楚雄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统一了全州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标准,理顺了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责任边界,开发完善信息系统,实现了医疗救助费用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托底保障机制。2021年,扎实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为全州特困、低保等42.61万困难群众减轻个人缴费负担7721万元,7.59万人次享受“一站式”结算住院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3.33亿元,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和年度累计自付费用控制在楚雄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内。聚焦非卡户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对超大病限额的34名城乡居民实施救助212.74万元。依托“政府救助平台”,办理群众诉求94件。落实国家谈判药门诊待遇保障机制,建立谈判药“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20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慢特病管理,多渠道为群众购药提供服务,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报销21万人次,总费用1.16亿元,医保报销7069万元,大幅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