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不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资源类非税收入潜力挖掘,支撑财政收入增长。
确保各项减费降负政策落到实处。按照财政部网站集中、统一、动态公布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在征缴系统中删除目录清单以外的其他项目,从源头上杜绝超目录清单乱收费行为。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等系列措施,为企业发展护航。扎实开展人防系统专项整治、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收入真实性核查,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等,严肃查处减免政策不落实、征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稳住财政收入大盘。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印发《楚雄州配置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支持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实施方案》,规范出租出借和处置管理,落实减租政策,加大收入收缴力度。积极开发利用市政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地、公共空间广告设置权等资源,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收入。充分利用丰富的耕地后备资源,支持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收缴。全面收集数据资料,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协商对接沟通,今年1月起,观音岩、乌东德两个水电站水资源费顺利实现按月预征,历年欠费实现有计划分期清缴,形成我州一个稳定、长远的费源。截至今年6月底,观音岩、乌东德两个水电站累计向楚雄州缴纳水资源费3.8亿元,形成楚雄州州、县级收入2.3亿元,占全州非税收入总量的7.8%。按月编制非税收入报表,建立非税收入入库月对账和月 分析制度,对非税收入运行特点、存在问题及增减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完善征管举措。
充分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管控作用。坚持用票计划申报制度,保障票据有效供应。严格票据验旧领新和年清年结制度,使票据使用与资金缴存紧密结合。严格台账管理和专管员制度,保障财政票据安全。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每年3至5月集中开展财政票据集中年度检验,调整为“验旧领新”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清理用票单位,严格财政票据使用范围和种类;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管理,规范开票项目管理,严禁超目录清单收费;规范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杜绝利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乱收费行为;规范财政代开票据管理,从严审核用票行为和缴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