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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五聚焦 五整合”激发基层改革新活力

发布日期:2022-11-18 09:27:46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刘旭勋 点击:[]

近年来,楚雄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主动谋改革、推改革、强改革,重点着力系统谋划、精准放权、资源整合、集中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2021年9月底,省政府正式批复楚雄市东华镇、大过口乡,南华县龙川镇、雨露乡4个乡镇作为开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同年10月,4个试点乡镇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乡镇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改革持续走深走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聚焦“一张蓝图”,整合工作力量全力推。按照“主推在州、主抓在县、主责在乡镇”的分工及时抽调相关人员组建改革专班,采取集中办公、集中攻坚方式,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多轮审核改革实施方案,有效确保前期工作落地见效。及时出台《楚雄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的通知》《楚雄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13项改革举措,细化26个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州级20余家部门责任。建立以联席会议制度为重点的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县市部门主体责任。通过实地调研,全面摸清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现状,所选取试点乡镇基本代表全州乡镇类型,为下一步在全州乃至全省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

聚焦“一套清单”,整合地域事权精准放。通过综合考量城关镇与坝区乡镇、山区与少数民族乡镇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对试点乡镇实施精准赋权。将乡镇迫切需要且能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进行整合,形成《赋予乡镇部分县市行政许可权力事项目录》《赋予乡镇部分县市行政处罚权目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并强化赋权动态调整,做到“放减统筹”,适时调整。楚雄州切实将县市级资源、服务、管理放到试点乡镇,实施精准赋权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形成了规范有序的事权体系,为规范审批服务执法奠定基础,破解“小马拉大车”“看得见管不着”等困局。

聚焦“一个区域”,整合职能机构高效转。结合地域实际,精准理顺县市和乡镇权责关系,形成《试点乡镇机构调整设置方案》《试点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设置方案》,整合试点乡镇各部门及派驻机构职能,将职能相近的乡镇部门和派驻部门合署办公,统一管理。经过整合,楚雄市2个试点乡镇机构设置为“5办1局6中心1所”,南华龙川镇机构设置为“5办1局7中心1所”,雨露乡机构设置为“4办1局6中心1所”,机构设置总数总体保持不变。通过赋予试点乡镇调度权、考核权、任免建议权,全面统筹人员管理,全面落实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待遇倾斜政策,有效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和担当作为激情。

聚焦“一颗印章”,整合审批服务集中办。结合赋权试点乡镇事项,组建便民服务中心。对试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从人员配备、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窗口服务规范等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和建设标准,将原分散在各站所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统一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行办理。积极采用“前台+后台”运行模式和“审批+代办”机制,相关工作人员统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对手续齐全、专业性不强、简单易办等审批服务事项,通过“前台”一次办结;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程序复杂的审批事项,实行“代办制”。目前,全州已实现村便民服务站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新型服务模式,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

聚焦“一支队伍”,整合执法力量统一管。按照“集中办公、双重管理”模式,整合辖区除派出所、交警队外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设立乡镇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派驻乡镇的各类执法队伍统一由乡镇党委、政府指挥调度,并以乡镇政府为行政执法主体。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通过积极拓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和范围,有效防范监管盲区,避免出现执法脱节、监管缺位等问题,有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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