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楚雄市、禄丰市失业保险金月计发标准由1350元/月调整为1575元/月,其余8个县失业保险金月计发标准由1215元/月调整为1440元/月。此次调整,全省二类、三类地区每月均比原标准增长225元,增幅高达16.7%和18.5%。
下一步,楚雄州各级人社系统将持续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学习部分地区的先进做法,加速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积极推行“网上办”“打包办”“简便办”“提速办”,不断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