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当选的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宪法宣誓。(记者 夏天彧 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规定,2月3日下午,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兴国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仪式现场庄严肃穆,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午4时整,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国徽领诵誓词。在十三届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证下,本次大会补选的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整齐肃立,右手举拳,面向国旗国徽跟诵誓词,向宪法许下庄严承诺。
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