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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投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4-03-07 09:50:24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张晓莹 罗 皓 点击:[]

2023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摆在优先位置,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49.48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农业农村支出14.67亿元,同比增长13%;累计争取到专项用于农村和乡村振兴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2.49亿元,分配下达率达100%;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占比达12.66%。

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强化主业主责意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2023年,统筹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资金16.74亿元,增长18.3%,保持了过渡期内巩固妥善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投入总体稳定。

严格落实“扶上马、送一程”,整合帮扶资源,保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稳定。重点帮扶武定县,在资金投入上继续加大对武定县州级财政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2023年,共下达武定县中央和省、州衔接资金2.9亿元,从可统筹的州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按照“不低于总额的30%”要求大力支持武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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