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健全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坚持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人群健康护航。2019年启动实施“两病”人群门诊用药保障,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示范城市,2023年“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示范城市典型做法成为云南省深化改革第二批5个改革试点经验之一。
日常筛查全覆盖,让“两病”人群“都能吃药”。坚持日常筛查与专项筛查相结合,通过云南省医保信息平台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横向比对、乡村医生进村入户筛查、疫苗接种前健康筛查、首诊测血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渠道,做实做细人群筛查,及时引导血压、血糖异常群众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及时诊断、及时用药,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人员的“两病”待遇全覆盖。优化“两病”门诊用药备案流程,将关口前移至所有乡(镇)卫生院,新增患者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并现场备案即可享受待遇,确保不漏一人、应享尽享。截至2023年11月,全州共筛查标识“两病”人员24.04万人。
待遇政策全覆盖,让“两病”群众“吃得起药”。合理设定全州“两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提升保障水平,综合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77.5%,高血压、糖尿病年度报销限额从500元分别提高到600元、660元,“两病”并发报销限额达到720元,对使用集采药品的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通过提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让老百姓“吃得起药”。截至2023年11月,全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惠及群众67.46万人,占全州居民医保参保人数的30.91%,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药品供应全覆盖,让“两病”群众“吃低价药”。把“两病”药品作为推广集采药品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两病”药品集采工作,配备使用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切实降低就医吃药负担。全州开展“两病”药品集采78种,其中,高血压44种、糖尿病34种,价格平均降幅68%。通过集采降价和落实“两病”门诊报销,显著减轻了“两病”患者用药费用负担。实施以来,累计为369.16万人(次)减轻费用负担1.23亿元。
健康管理全覆盖,让“两病”群众“吃得上药”。压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药品配备管理责任,以县为单位建立“两病”常用药品清单,全州纳入“两病”用药清单的药品共62种。其中,高血压39种、糖尿病23种,能够满足“两病”患者的常用药需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常备“两病”常用药品分别达30种、10种。每年预拨村卫生室3万元药品采购资金,配齐配足“两病”药品,确保“两病”患者药品“开得出、用得上”。
医防融合全覆盖,让“两病”群众“规范吃药”。定期向患者推送“‘两病’政策和服药提示”手机短信,依托家庭医生、村组干部回访提醒,依靠家庭成员监督提醒,有效解决患者忘记吃药问题,“两病”患者每日服药率达98%。坚持待遇政策与健康知识同步宣传,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健康宣教,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提升健康素养,全州“两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超过90%。将群众政策知晓率、医疗机构备药率、“两病”规范管理率、患者规律服药率,作为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内容,与医保资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分配挂钩,发挥医保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