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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以“诉”促改 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布日期:2024-11-12 09:54:21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刘旭勋 李先发 点击:[]

近年来,楚雄州抓实营商环境投诉平台问题办理质效,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全面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助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自2021年11月启用至今,投诉平台累计收到投诉件852件,整改销号819件,销号率达96.13%。

选优配强人员会办事。择优选配业务能力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在职在编人员承担平台管理工作,加强对办理投诉件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每天登录平台不少于3次,做到对办件流程得心应手,操作要领了然于心。定期对平台管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并签订保密责任书,不断增强平台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目前,建立营商环境投诉平台账号468个,实行账号专人专用,高效实现专人能用、会用、活用。

多渠道投诉易办事。以经营主体座谈会、“州级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四万三进”等形式,并通过在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民生部门网站首页常态化设置问卷调查、投诉举报窗口,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张贴问卷和投诉举报二维码等渠道,收集受理经营主体诉求。自投诉平台运行以来,全州先后组织300余家经营主体参加座谈会50余场(次),经营主体及办事群众参与线上线下调查问卷3.5万余份,收到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177条,完成整改销号占比达98.3%,经营主体好评率达100%。

快速办结办成事。严格落实10天办理时限要求,制定楚雄州投诉件销号“四要素”标准,跟踪督促承办部门主动联系投诉人,及时办理投诉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实时掌握办理进度,耐心细致开展回访,有效杜绝超时办件、应付式办件等情况发生。截至目前,投诉件平均办结天数为5.6天,比省级要求快4.4天,提速率达44%。

结果运用好办事。建立“日检查、月总结、年考核”制度机制,做到月量化与年考核有机结合。适时开展督查,对投诉件办理效果打折扣的县(市)和部门开展约谈;对投诉件办理有弄虚作假迹象的部门,采取先通报后调查的方式进行通报批评;对投诉件未按时限要求销号的县(市)和部门,采取“月扣分年累计”方式,将平台受理、办结情况作为年度“大比拼”、营商环境工作范畴纳入考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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