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姚安县“四个精准”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救助对象精准。落实全县范围内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四级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计31818人。
救助类别精准。参保资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特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政策内自付部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四级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慢性病门诊就诊自付部分。住院医疗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四级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尿毒症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对象符合多条救助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救助,不得重复享受,其余人员一律不纳入救助。
不纳入救助范围识别精准。不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情形有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在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未按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医疗机构治疗的、不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落实精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和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建档立卡贫困人定额资助,共资助参保31818人,资助金额达5376520元。截至目前,全县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待遇总人数12573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733.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