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姚县医保局主动作为、措施精准,筑牢医疗保障防线,抓实返贫监测工作,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成效。
做实分类资助,实现特殊人群应保尽保。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年初印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全县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和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建立数据动态调整和共享机制,依据动态调整名单,精准锁定应参保人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人群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截至6月30日,全县共资助参保70441人,资助金额1212.28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数48916人,资助金额823.44万元;卫健部门资助参保人数21515人,资助金额388.84万元。通过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实现特殊人群参保全覆盖,有效缓解了困难人群的缴费压力。
夯实三重制度保障,确保待遇应享尽享。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巩固拓展了保障对象范围,优化调整了脱贫攻坚期内医保扶贫措施。今年1至6月,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6493人次,总费用3245.68万元,基金支付2772.79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9.46%,实际报销比例85.43%;未纳入乡村振兴监测的脱贫人口住院4071人次,总费用1880.26万元,基金支付1620.77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达89.9%,实际报销比例达86.2%。“三类”监测对象住院777人次,总费用447.25万元,基金支付367.37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7.14%,实际报销比例达82.14%。并对结算系统按照未转诊转院等报销后,出现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的,核实情况给予回补,截至今年7月,对未正常转诊转院等报销比例不到位的特殊人员286人次进行4批次回补资金34.9万元。充分发挥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统筹各项医保待遇分段保障水平,有效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看病难和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做好监测管理,防范因病返贫致贫。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以参保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监测预警线为载体,按月向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推送监测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单月累计超过7000元,普通患者单月累计超过10000元的患者信息作为预警线索,为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提供数据支撑,并请相关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开展其他临时救助,建立高额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机制,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列入风险监测对象纳入动态管理,按国家要求落实好精准帮扶等措施,大病患者纳入专项救治,慢病患者纳入签约服务,切实防止监测对象因病返贫致贫的情况发生。今年上半年,共监测预警98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