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采取多项措施,压实政协提案办理“办前、办中、办后”工作责任,着力推动提案办理从“办结”向“办好”转变,力促提案办理高质量推进。
提前研究,及时精准交办。县政协提案委按照提案分类标准,广泛与提案者沟通,充分了解提案者提案办理落实的目的,对提案进行合理分类并拟定承办单位;落实提案交办协商机制,及时召开预交办提案协商座谈会,充分听取预交办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对部分涉及部门较多、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进行了充分协商、讨论,对存在疑议的承办单位及时调整和明确,确保提案内容与承办单位职能职责匹配统一,提案主办准确、分办合理,确保每一件提案交得出、办得了。
带头示范,党政领导领办。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相关副县长分别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难度大的5件重点提案进行领办;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工作部门提案办理工作专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位副县长为各自分管部门提案办理的责任领导,为全县涉及提案办理的40个县级相关部门和12个乡镇承办单位树立了标杆。
压实责任,部门合力承办。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和督办,及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疑惑,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适时组织提案办理视察和调研;各承办单位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细化办理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责任、时限,严格按照提案办理的程序,坚决杜绝 “自己提,自己办”“纸对纸”“被满意案”等现象,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以实实在在的办理工作成效换取委员们发自内心的肯定。
强化督查,政协领导督办。发挥县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在提案办理中典型带动和推动作用,明确县政协领衔督办10件重点提案,加大对提案承办单位的督办力度;明确县政协机关委室提案办理责任,加大对所在界别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跟踪问效,加强沟通、督办,做到政协专委会与承办部门双向发力,确保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目前,全县立案办理的235件提案已由相关单位和部门承办结束,委员对提案办理满意率达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