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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

发布日期:2023-08-30 09:32:31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近年来,武定县抢抓政策机遇,盘活土地资源,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调剂,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实现资源、资金“双保障”,成功打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武定模式”,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

用活跨省调剂政策,助推增减挂钩落地。实行县级领导、县级部门挂包联系制度,每个拆旧地块确定1名县处级领导亲自挂帅、1个县级部门为责任单位,形成县委、县政府主导,乡(镇)党委、政府主体,部门配合,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制定印发《武定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建设管护补助方案》,明确乡(镇)拆旧复垦补助、村级拆旧复垦补助、乡(镇)拆除建(构)筑物补助、农户拆旧搬迁补助、项目区后期管护补助的管护标准及惩罚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拆旧复垦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完成1天奖励3万元,推迟1天惩扣5000元”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乡(镇)积极性。跨省调剂资金下达后,优先安排复垦资金,优先保障复垦资金成本支出。制定细化复垦工序、标准、验收条件,严格规范操作,实行监理单位依规监督、县级农业部门高级工程师驻点监督、乡镇土地使用权人家门口就近监督的三重监督管理机制。初验前,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土样进行检测、对拆旧区土地质量进行评价,确保资金安全、工程高质、群众满意。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推进情况。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县级专项督查和年度“大比拼”考核内容,实行月督查、周调度、日通报,抢抓时间、狠抓进度。

落实最严监管要求,守住拆旧复垦红线。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将拆旧复垦地块纳入生态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列入禁止建设区,防止拆旧区复垦土地又回归建设用地性质。建立自然资源部门全面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各负其责的监管责任机制,做到多部门配合联动,形成多渠道、多关口防范和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群策群治网络,坚决制止农用地“非农化”现象。实施“一图两书”制度,压实管护主体责任,对所有项目拆旧复垦地块进行梳理统计,形成地块分布图。乡(镇)人民政府和拆旧复垦地块土地权利人、村委会和村民,分别签订耕种和管护协议书,防止土地撂荒或被占用作非农建设用地。实行约束与激励并重,探索引进农业龙头企业统一租用复垦土地、对耕种拆旧复垦耕地的农户给予补贴等方式,提高拆旧地块土地权利人的经济效益,增强耕种和管护积极性。

释放改革政策红利,锚定乡村全面振兴。国家出台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政策后,及时召开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武定县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城乡建设用地拆旧地块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调查和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作中,遇到政策不明确或者与实际不符情况,及时向省、州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接,争取工作支持,做到发现问题早汇报、早解决。《实施方案》获省、州批复后,县开发投资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迅速启动土地拆旧复垦工程招投标工作,最迟在1个月内确定施工队伍,启动工程施工。在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坚持做好与方案编制单位的对接和协调工作,每确定一个具体方案后,及时对接下一个具体方案筹备工作。在工作推进中,结合实际开展多次调研,及时向省、州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汇报存在的困难问题,争取省、州对口部门支持。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程进度,按时限高质量完成项目工程,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于2019年7月16日下达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1.9亿元,并奖励跨省调剂节余指标140亩。

目前,武定县获批项目13个,通过自然资源部年度变更调查入库项目10个,组织编制报批新方案4000余亩,已到位向上争取资金11.3亿元,为多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乌东德水库移民安置点提供用地保障。2021年1月,武定县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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