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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落实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政策

发布日期:2024-01-25 10:13:37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罗治平 点击:[]

近日,在大姚县龙街镇仓屯村卫生室见到,今年53岁的李大姐到卫生室开降压药,3个月的药量,西药费7.38元,加诊疗费6元共计13.38元,经医保基金减免后李大姐仅需自付1.24元。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大大减轻,这得益于卫生室使用了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药品价格大幅下降的同时节约了医保基金支出。

大姚县医保局积极组织全县20家医保定点医院参加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提高集采药品、耗材占比。2023年,全县参加了13个批(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承诺保量采购440个药品,各医院共网采药品金额7739.4万元。其中,集中带量采购金额1500.3万元,全县集采药品占比19.4%。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6%,节约药品采购资金840.2万元;参加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3个批(次),采购金额260.8万元,医用耗材平均降价幅度80%,共节约采购资金185.08万元。

县医保局持续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监管,确保集采政策落地见效。加强药品耗材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药品进、销、存管理效能,全县14家乡(镇)卫生院、135家村(社区)卫生室全面上线智慧医疗管理平台,实现县域医共体药品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发挥好医保基金在集采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及时拨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预付资金185万元,拨付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资金30.63万元。对2家未按规定参加集采的医院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确保国家集采政策全面落地见效,惠民生,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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