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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加强事业单位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管理

发布日期:2024-05-07 09:01:22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阿 凤 点击:[]

楚雄市探索退役士兵安置和管理的方式方法,促进人岗相适,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该市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工作质量,激励安置在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更好地发挥工作积极性

增强政治理念,始终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打造楚雄市双拥模范城特色亮点,坚持把接收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传播弘扬正能量。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应当受到尊重、优待。为巩固楚雄市“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加强宣传,在全市形成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让军人成为光荣的职业,营造参军受尊崇、退役受尊重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社会群体既追求实现自我价值,又勇担国家和社会责任。

推进建章立制,始终以政策为指引。参照州级《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部门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聘用管理、交流调配、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充分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用制度激励干部队伍成长、用政策鼓舞个体素质提升,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和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鼓励转岗聘用,始终推动人岗相适规范化。自2019年以来,楚雄市共安置退役士兵在基层事业单位94人(次)。为促进人岗匹配、保障基层工作稳步开展,2023年6月,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聘用相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情况,符合转岗聘用相关要求的退役士兵,可申请通过竞聘上岗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并按新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进一步鼓励已安置的退役士兵在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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