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双柏县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指引,以建设幸福河湖为目标,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不断提升。
强力争取资金投入,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做好项目谋划,全县共列入省级“十四五”规划盘子项目161个、总投资140.46亿元。2023年争取各级水利项目建设资金2.43亿元,实施水利建设项目12个,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8.36亿元,比全州平均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多1.28亿元。
持续打好河(湖)革命攻坚战,扎实抓好水环境治理。在县城区建成42公里市政排水管网、5.16公里环湖截污管网和一座污水处理厂,实施白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查姆湖水环境治理2个项目,开展查姆湖滨植绿补绿工程,新增绿化面积9.6万平方米。常态化开展生物治理和蓝藻清除等工作,查姆湖水质从治理前的Ⅳ类提升到Ⅲ类水质。深入推广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8个乡(镇)集镇“一水两污”全覆盖,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6.85%,自然村污水治理率达56.91%。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0.51%。对23条河流开展了河湖健康评价,河(湖)长制工作技术支撑基础得到有效夯实。
强化“四乱”问题清理,提升监管执法能力。针对河库存在的非法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四乱”问题,实行“清单式”交办,对存在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扎实开展整改“回头看”,杜绝问题反弹回潮。与友邻县(市)签订河(湖)长制联防联控协议,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开展2地(州)4县(市)联合巡查2次,联合玉溪市易门县开展“四乱”问题综合整治2次,向邻县发出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函2个;对全县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小(一)型以上水库河湖空间管控开展拉网式排查。拆除临河房屋7处221.52平方米,清理河(湖)流域垃圾1000余吨。办理涉河问题21个,移交外地(州)办理疑似排污问题1个,查处非法采砂违法案件3件,全面完成水利部反馈的284个图斑现场复核,完成水利部推送及驳回认定的27个图斑整改销号。
示范带动抓典型,努力推进河湖创建工作。以开展“四创”为抓手,大力开展美丽河湖、绿美河湖、幸福河湖和水利风景区创建。2023年完成沙甸河大庄段、查姆湖水利风景区、栗树埂水库3个绿美河湖建设,目前申报的2个水库、7条河流美丽河湖已完成县级、州级评定及公告,完成了省级现场复核,正在积极申报省级美丽河湖。加快推进查姆湖、沙甸河大庄段、草堵河河尾河段、恐龙河、吴家箐水库幸福河湖的创建申报工作,积极推进恐龙河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通过系统施治和保护,双柏县4个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综合评价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水质优良率均为100%。县、乡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023年州级考核优秀等次第四名,河(湖)长制工作连续7年评为全州优秀,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