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 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时18分,在楚雄城区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目的意义
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加强国防教育的必要手段,目的是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有效防范和减轻发生空袭、自然灾害时带来的损失,同时也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二、 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 ,反复15遍为1个周期。
(三) 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鸣放1个周期。
每种警种间隔3分钟,3种警种鸣放完成共需15分钟。
三、注意事项
( 一)此次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发生。
(二)鸣放警报期间各级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必须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借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