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禄丰市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落实落细各项关爱保护政策,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先后印发《禄丰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3个文件,明确32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14个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家长监管责任。明确校长作为留守儿童“校内总代理家长”,班主任作为各班级留守儿童“校内代理家长”,村级儿童主任为留守儿童的“校外代理家长”,383名留守儿童全部落实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全市配备儿童督导员14名、村(社区)儿童主任168名,实现乡镇、村(社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100%全覆盖。
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强化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旅馆等重点场所监督执法力度,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利剑行动”12次。整合司法局、检察院、关工委等部门力量,成立“3+1”儿童维权工作团队,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司法救助等80场次。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61所城区和集镇区学校实施“一警一辅”包保,其余158所学校全面推行“教师+志愿者+校园内保+村委会(社区)”包保护学。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全覆盖”普法、“地毯式”排查专项行动,累计开展专题培训60余场次,签订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承诺书2000余份,发放明白卡1000余份。
采取依法劝返、差异化教学、义务教育职教班就读、专门学校送读、帮教疏导、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面压实“双线六长”未成年人控辍保学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学生39人,义务教育职教班就读学生75人。制定边缘困难群体排查制度,严格执行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孤儿保障、残疾人补贴救助、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等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全面实现“应保尽保”。目前,符合政策保障范围的91名孤儿已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199名残疾儿童已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1702名未成年人享受城乡低保,4名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助学补助。
实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摸排,及时完善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儿童档案,383名留守儿童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近年来,对部分儿童之家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行提质改造,建成乡镇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站14个、村(社区)儿童之家168个。积极争取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实施“希望工程”“访贫助学”公益项目,走访7所边远学校,慰问1238名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依托禄丰市璞园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思源小区、禄钢社区、万融苑片区开展儿童成长陪伴计划、暑期托管班、公益讲座、心理疏导等实践活动95场次,服务少年儿童17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