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州委编办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优化党的执政资源、政治资源配置,把改革作为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为助推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党政机构改革突出服务大局。高质量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任务,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为促进楚雄州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聚焦优化协同高效,及时重组和加强州、县、乡三级乡村振兴机构。在全省率先完成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试点工作,有效解决“老参公”等历史问题。调整规范州、县生态环境等领域和乡(镇)执法机构设置,健全完善州、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调整后全州执法编制增加30%。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减少事业机构391个。
重点领域改革立足创新机制。牵头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县级行政审批局全覆盖,以“一颗印章管审批”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改革经验被《人民日报》《半月谈》宣传推广。广通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4个乡(镇)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实现乡(镇)“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为全省提供5种不同类型乡(镇)改革模式。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形成“楚雄样本”,简约高效的州、县、乡一体化检验检测体制,权、责、利有机统一的检验检测运行机制,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检验检测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民生领域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楚雄州事业机构编制创新挖潜、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教职工编制统筹动态管理等系列制度,加大统筹调配力度,不断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创新登记管理服务,推行“不见面登记”,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现全程网上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