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制定任务措施,抓实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助推“清廉楚雄”建设。
强化源头管理,融入“大监督”格局。通过逐步构建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衔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互为补充、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同部署、财会监督与财政监督双推进、业务监督与绩效监督相结合的财会“大监督”工作格局,为财会监督工作顺利、高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工作保障。在全州范围开展内部控制示范创建工作,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内控建设工作全面加强、持续深化。从今年起,每年选择积极性高、基础较好的11家州级单位和3个县(市)深入开展内部控制示范创建工作。
加强纪律培训,提升专业素养。线上线下齐发力,通过专题授课、集中培训与微信公众号“小课堂”相结合的方式,开设财政国资金融知识学习专栏,有针对性地对县(市)、乡(镇)财政干部,从政治思想、政策理论、履职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理论素养、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结合“清源行动”,为州委、州政府领导和州级部门负责人140多人作了财经纪律知识专题辅导,10县(市)设分会场参加。
建立“红白榜”,发挥考核作用。聚焦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脱贫攻坚和涉农资金整治等8个方面,由预算科、农业农村科、财政监督科等8个责任科室分别制定39个评分依据和指标,综合评定形成全州“清源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红白榜”,对10县(市)“清源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结合“7个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清源行动”的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分别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通过“监督+N”形式,不断梳理细化监督清单,进一步做实做细关键点、盯实抓牢薄弱点、严防死守风险点,切实把监督融入职能职责、日常监管的全过程各方面。
健全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笼子。针对自查自纠和复查阶段发现的问题以及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监管制度176项,州本级制定制度40个,县(市)级制定制度136个。其中,解决“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制度44个,解决“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问题”的制度72个,解决“滥用职权违规拆借财政资金问题”制度9个,解决“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问题的制度10个,解决“多头投资”项目“搭车混用”财政资金问题的制度29个,解决政府采购“同流合污”贪污侵占财政资金问题的制度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