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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 职:
王 建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文亮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魏德文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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