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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决定、人事任命名单

发布日期:2019-01-21 09:01:57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2019年1月17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关于召开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17日至21日在楚雄召开,会期5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 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和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

4. 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 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 审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草案)》;

8. 审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草案)》;

9. 选举。

关于接受王大敏辞职的决定

根据州长迟中华的提请和王大敏关于辞去副州长职务的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大敏辞去州政府副州长职务,并报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人事任命名单

决定任命:

李林波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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