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6日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草案)》;
八、审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草案)》;
九、审议《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设立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决定(草案)》;
十、通过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十一、补选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