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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7-01 17:30:26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事项通告 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除海关、金融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税务、国家安全机关外,楚雄州、县市两级人民政府一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7月1日前政府部门受理尚未办结的案件由原部门办结,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原部门办理应诉事项,有关案件档案资料由原部门按照规定归档管理。对原政府部门已经中止审理且2021年12月31日前不具备结案条件的案件,可以移交给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

二、楚雄州、县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包括: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以楚雄州、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不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

四、楚雄州、县市人民政府集中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州、县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具行政复议文书,由州、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楚雄州、县市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六、楚雄州、县市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或向申请人明确告知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当日视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

七、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宣传,使群众广泛知晓,便于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自2021年7月1日起,楚雄州、县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及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及联系方式:

1.楚雄州行政复议机关:楚雄州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463号(楚雄州司法局)

邮政编码:675000

联系电话:0878—3025128,3025198

2.楚雄市行政复议机关:楚雄市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楚雄市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福塔社区自强路6号(楚雄市司法局)

邮政编码:675000

联系电话:0878-3039012。

3.双柏县行政复议机关:双柏县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双柏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妥甸镇光明路26号(双柏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75100

联系电话:0878-7722355。

4.牟定县行政复议机关:牟定县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牟定县司法局

地址:牟定县共和镇龙池路9号(牟定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75500

联系电话:0878-5227148。

5.南华县行政复议机关:南华县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南华县司法局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南路23号(南华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752000

联系电话:0878-7227098。

6.姚安县行政复议机关:姚安县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姚安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姚安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75300

联系电话:0878-5712877。

7.大姚县行政复议机关:大姚县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大姚县司法局

地址: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大姚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75400

联系电话:0878-6148181。

8.永仁县行政复议机关:永仁县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永仁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永定镇苴却路70号(永仁县司

法局)

邮政编码:651499

联系电话:0878-6719048。

9.元谋县行政复议机关:元谋县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元谋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萃云街南段(元谋县司法

局)

邮政编码:651300

联系电话:0878-8215056。

10.武定县行政复议机关:武定县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武定县司法局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保龙路3号(武定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51600

联系电话:0878—8711135。

11.禄丰市行政复议机关:禄丰市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禄丰市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南段禄丰火车新南站斜对面钢构楼市司法局

邮政编码:651299

联系电话:0878-6080252。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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