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各单位:
为加强区域内经济合作,促进商务人员自由流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于1996年发起了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我国于2002年正式加入旅行卡计划。旅行卡计划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促进本地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所作的一项多边签证安排,申请范围适用于日本等16个经济体。APEC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有效期为5年,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凭旅行卡和与旅行卡相关联的有效护照,可多次出入相关经济体,并享受快速通关便利,每次入境可在有关经济体停留60天至90天不等,具有多国通行、通关便利、节省成本、停留期长等优势,能够有效助力我省企业“走出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商请在官网和公众号推送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政策和指南宣介材料的函》要求,为便利我州各单位、各企业申请管理新系统,现将旅行卡办理政策和指南宣介材料公开如下,有申办意愿的州内企业可直接在新系统上提交办卡申请,并进行申请进度在线查询。
附件:
1.APEC商务旅行卡宣传册
2.APEC商务履行卡线上申办指南
楚雄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