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7号)工作部署要求,促进相关工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技术方面落后产能摸底排查工作的函》(产业〔2025〕39号)工作安排,楚雄州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对行政区域内钢铁(炼钢、炼铁、铁合金)、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石灰窑)、石化化工(焦炭、电石、黄磷、烧碱)、有色金属(电解铝、铜铅锌锡冶炼)、造纸、纺织等重点工业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
经摸底排查,楚雄州没有重点工业行业技术方面落后产能。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878-338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