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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7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普建辉院长因工作变动,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本人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其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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