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守牢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圆满完成了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强化工作统筹,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召开常委会议、常务会议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对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大政策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以及纳入县级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整合各部门力量,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盯紧总量削减,抓实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着力在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三大任务上下功夫,以工业污染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高污染排放车辆禁行限行、餐饮油烟控制、水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为重点,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及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漏工作,强化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环境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大排查和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区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切实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聚焦辖区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排查专项执法行动。2019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企业38家次。对4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查封扣押1件,罚款8.13万元。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的相关要求,全面完成了生态环境部交办该县3个疑似问题点位的现场核实及存在问题整治工作。
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把服务贯穿于环境保护工作始终,认真执行取消、调整、承接上级下放、合并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推进审批承接工作,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依法审批。2019年,共办结各类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14个,总投资57233.98万元;登记表备案项目71个,总投资79957万元,所有审批项目未出现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坚持生态立县,持续推进生态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生态细胞工程”创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学校参与申报创建工作。到2019年底,已创建命名省级绿色学校5所、州级绿色学校16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所有乡镇均已参与了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其中爱尼山乡等6个乡镇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大庄镇、安龙堡乡在环保网站公示待命名;63个村已被命名为州级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