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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关于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8 18:10:31 来源: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作者: 点击:[]

2022年11月27日,楚雄市在省外返楚主动核酸检测人员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现将相关活动轨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轨迹情况

11月26日:

13:14 从昆明乘坐C344次列车返回楚雄;

14:17 到达楚雄高铁站;

14:27 在楚雄高铁站进行落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5:00 乘坐网约车到达楚雄市灵秀路第二水文地质工程队小区;

17:53 到小区门口春风商店购买食品;

18:00 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7日:

8:30 步行到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核酸检测点咨询核酸检测事项;

8:40 步行前往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

9:50 在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核酸采样;

10:10 步行前往鹿城镇半城巷16号卡曼尼美发沙龙店理发;

10:45 步行前往鹿城镇灵秀路官屯小组临时停车场;

11:10 在鹿城镇灵秀路官屯小组临时停车场买菜(临时摊点);

11:20 步行返回家中;

15:30 步行到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取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正在分析,报告未取到);

15:40 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17:29 楚雄州人民医院报告核酸结果异常,随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管控;

21:10 核酸复采复核结果阳性;

22:50 由集中隔离酒店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二、健康提示

 

(一)请与上述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主动做好3天2次新冠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扫码、测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附:楚雄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楚雄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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