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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2-122000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州大海波水库管理处、各县市水务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22〕13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22〕16号)要求,有序推进全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州水务局研究制定了《楚雄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动标准化管理

截至2021年,全州建成水库1378座,已登记注册水库1355座,其中通过标准化管理评价的有仅青山嘴水库。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工作滞后,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现状与标准化管理要求差距较大;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尚无标准化管理达标单位。各县市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动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创建标准化达标管理单位。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开展评价申报

(一)各县市要制定本县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水库标准化建设按照2023年开展40%以上、2024年开展40%以上、2025年开展20%以上的计划,填报年度计划。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附件2)。

(二)积极开展评价工作。各县市水务局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评价程序和评价标准,开展自评;自评结果达到省级以上评价标准的,编写自评报告;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上报州水务局申请对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初评。

(三)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水务局要填写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各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州水务局运行管理科和水旱灾害防御科。

三、密切联系配合,协作共促达标创建

为有序推进全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由州水务局运行管理科牵头全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水库工程标准化,水旱灾害防御科具体负责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县水务局要统筹好相关股室工作,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导,共同促进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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