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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简报2021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1-01-14 09:56:30 来源: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点击:[]

一、“7个专项行动”及州直有关部门推进情况

(一)州爱卫专项办:一是1月8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虹到牟定县检查指导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并就迎接省上考核评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1月5日下发了《全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督查情况通报》,共涉及我州楚雄市、大姚县、禄丰县、南华县、姚安县5个县市共39个具体问题。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坚决全面整改,全面补齐我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短板,各涉及县市行动迅速,整改扎实到位。截至目前,39个具体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州爱卫专项办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关于省政府督查室督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填报了《云南省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统计表》。四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楚雄州第一届“医务人员献血月”活动的通知》,并于2021年1月11日开始至2月28日开展献血活动,1月13日上午,举行了楚雄州第一届“医务人员献血月”活动启动仪式。五是草拟了《关于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向乡村延伸的工作方案》,筹备召开我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向乡村延伸工作研讨会议。六是按时上报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周报,制发简报2期。

(二)州卫生健康委:一是“常消毒”工作方面,督促公共场所责任主体单位配齐消毒设施、配备人员,认真记录并保管“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记录台账”,做到有措施、有记录、有检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规范要求指导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清洁消毒工作;强化工作信息和数据统计上报,形成各公共场所报送行业主管,主管部门报送牵头部门汇总的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宣传,增强大众健康意识,形成良好氛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显示屏、LED条屏、宣传栏、资料架等开展“常消毒”工作宣传,市融媒体中心加大在广播电视、楚雄市各大网站及各市区路口宣传栏宣传力度,形成了全市上下同支持、群众共同参与“常消毒”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州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评估验收。收集整理“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项行动相关工作材料,按时报送工作周报1期;收集汇总楚雄州卫健系统“勤洗手、扫厕所”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统计表(旬报表)。

(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是省第三方评估组于2021年1月6日开始赴各州市开展2020年度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评估,下发了《工作提醒》,请州级相关各部门,各县市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组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指南(试行)》《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细则(试行)》《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和提醒问题,严格对标对表,尽快查缺补漏,抓好整改落实,做好迎评工作。二是下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迎接省级考核评估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各单位强化宣传、营造推进爱国卫生行动浓厚氛围;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强化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标准,对标对表做好迎接考核评估。

(四)州市场监管局:一是继续履行挂包责任,各挂包责任人,各片区责任人查缺补漏,加大对各类已达标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1307户,发放星级评定牌150余家,责令整改53户,查办简易程序案件2件,罚没金额100.00元,累计检查3209户次。二是针对目前“净餐馆”专项行动工作尚未完全覆盖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及未延伸到乡村级的实际情况,根据楚雄州政府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楚雄州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及村级(乡镇)四类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全改善规范标准,待报州爱卫办审定后印发实施。三是全州市场监管管部门本周共督促市场开办方发放宣传单336人次,制作展板、专栏2块,清理收缴市场内非法小广告13条,党委、政府及上级领导共到市场调研督查、指导工作41次;加快城区老旧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度。

(五)州农业农村局:一是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安排,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稳步推进涉及行动。二是按照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排查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大检查周报制度。目前共开展畜禽养殖场户排查检查27场次,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4场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25场次,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6场次,活禽交易市场19场次,开展畜禽抽样检测3962头份;在排查和抽样监测中无立案查处的情况。

(六)州文明办:一是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动态新闻报道。向中央、省级媒体投稿刊播7条次,播出相关新闻817条次、公益广告498条次、新闻曝光201条次,开设专题专栏69个,新媒体平台推送7630条次。积极做好爱国卫生社会宣传工作。张贴创卫宣传、健康教育宣传画、宣传标语20172张。发放创卫宣传资料240731份。制作户外大屏、公交车等各类led屏1922块。转发微信群10920个。三是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创卫宣传志愿服务103538人次。

二、各县市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一)楚雄市抓实抓细全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市场主办方加强管理,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要求,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肉类、活禽和水产区等重点消杀,督促市场方严格落实扫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工作。继续督促公共场所责任主体单位在配齐消毒设施、配备人员,认真记录并保管“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记录台账”的基础上规范消毒剂的配比,各场所、各种物品的清洁消毒和记录,不仅做到有措施、有记录、有监督检查,更重要的是规范。为迎接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常消毒”、“众参与” 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督查工作。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为做好迎接省政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保障工作,对22条重点街道进行点位保障,保证食品加工、销售、餐饮业、小作坊、小摊贩“三证”齐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张贴在醒目位置亮证经营,有量化分级管理、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信息、群众监督举报电话。

(二)双柏县一是1月8日—12日,县城区各网格长负责组织网格内责任单位、妥甸镇等单位对各责任区综合环境进行全方位整治,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超市、集贸市场的整顿、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的监督管理、爱国卫生众参与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二是双柏县独田乡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和“美丽庭院”为契机,聚焦垃圾污水治理,以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按照“集中堆放、统一处理”的原则,建设农村垃圾池55个,聘请乡村两级公益性保洁员15名,对辖区街道、村组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全乡完成户厕新建改造686个,新建公厕22个,污水垃圾乱排乱放现象进一步改观。

(三)牟定县:一是1月11日,在县文化馆书画展厅举办首届“美丽舞城、和谐牟定”创卫创文书画摄影展。展出书画和摄影作品94件,作品展现创卫创文进程中的新形象、新风貌、新成就,为全县干部群众鼓舞斗志和士气,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卫创文行动,为牟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鼓劲添彩。二是组建“三支”攻坚队伍。抽调公安、住建、城管、市管等部门人员及聘请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成立了县城综合执法队、垃圾清理突击队及卫生清扫专业队。县城综合执法队对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开展全面整治,清理占道大型广告牌4处、出动执法车辆792余次、清理占道经营1245处、流动摊点2172处、消除小广告4051条、规范运输车辆500余辆,处理治脏治乱违法328起,有效规范了县城秩序;垃圾清理突击队专门针对县城及周边的无主垃圾堆、建筑垃圾堆、大型污水体等组织清理,共清理大型垃圾、污水体30余处,累计1900余吨。卫生清扫专业队每天早中晚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开展卫生清扫保洁。三支队伍作用的有效发挥,为常态化实施县城秩序整治、全面清除裸露垃圾夯实了基础。三是在市场内免费发放医用口罩3800个,每天利用广播、音响等器材宣传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努力营造宣传氛围,提升顾客群众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知晓率。

(四)南华县:一是倡导卫生健康生活,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净化美化亮化优化人居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在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规划增设洗手台760余个。目前,已建成广场、公园、城市主干道沿线等洗手台172个,提升改造了城区的公共厕所和洗手设施,助力群众养成勤洗手的自觉行动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二是组织“管集市”执法人员分4个工作小组采取全天驻场巡查、对北城农贸市场制度建设、经营秩序、环境卫生、主体资质等进行督促规范。截至1月13日,共出动巡场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市场7个次,督促规范经营户经营秩序、环境卫生400户次。

(六)大姚县:一是1月6日,在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带队下,治安大队、金碧镇派出所分管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相关负责人联合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县住宿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常消毒”工作落实情况作调研,对住宿场所负责人进行现场谈话,并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作了严格要求。二是通过曝光台的方式,大姚县还督促两个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卫生大扫除,及时清理垃圾,完善防鼠、蟑、蚊、蝇等设施,确保卫生达标,为营造和谐、干净、安全、卫生、健康的就餐环境和市场环境奠定良好基础,助力爱卫专项行动中的“净餐馆”见成效。

(七)永仁县:一是针对县督查组检查发现的诸多问题一一清理整改销号,更换了加盖垃圾桶500只,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加强对物业小区的疫情防控管理,清理整治占道经营,同时加大对县城垃圾处置情况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加强保洁工作,确保县城建成区公厕达到“三无三有”标准。二是截至1月11日,在“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中宣传发放《云南省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32户、发放《永仁县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告知书》559份、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承诺书》419份、召开“净餐馆”专项行动培训累计10场次1057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77户次,发放《永仁县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净餐馆”)专项行动限期整改通知》52户,列入全县红榜公布餐饮单位6户、黑榜5户和1个小区周边,对上黑榜的5户、1个小区餐饮单位进行了整改验收,对照《云南省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达标检查录入349户,达标率100%。

(八)元谋县:一是1月9日,元谋县召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第9次调度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何绍才主持。会上,何副县长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工作在再安排再部署。二是1月9日至12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省级考核组对我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元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2020年度元谋县无烟单位的决定》。

(九)武定县:一是全员参与迎省考。省级考核前及省考核期间,动员组织“街长制”成员单位及志愿者积极参与环境卫生大扫除,形成街长巡查、“四班子”划分包干督查、志愿者主动参与卫生保洁格局,确保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裸露垃圾,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考核过程齐配合。充分尊重考核组考核意见建议,各牵头、主要参与推进等部门准确及时快速有效按照考核组要求提供相关考核材料。三是查缺补漏补短板。对省级考核上报点位进行覆盖排查,第一时间针对发现的短板弱项查缺补漏,制定《武定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常态化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通知》(武爱卫专项办〔2021〕号)文件,将巩固好“7个专项行动”成果及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明确11个方面35条措施常态化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

(十)禄丰县:一是1月7日下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普春燕率领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到县会务中心、金山古镇等督察检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提了出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截至目前,省、州、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督查反馈的问题已全部进行了移交并全部整改完毕。为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制作了大型宣传牌6架,宣传栏23个、宣传标识74个、标识指引牌等144个。三是着力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制定完善市场应急预案14个,开展体温监测、入场扫码、佩戴口罩,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开展清洁消毒市场面积53400多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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